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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谁知道古时候的卖身契的大概内容?如题.最好是那种文诌诌的文言卖身契 契,本意为刻。
通常所说契约,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将事先约定的事项用刀、笔等工具,刻、写在金属、木材、纸帛等物质上,以表示对许诺事项的信守的一种凭证。 在历史文献中记载契约的称谓很多,诸如:判书、质剂、傅别、分支、书契等。
《周礼·秋官·朝士》中说:“云判,半分而合者,即质剂傅别分支合同,两家各得其一者也。 ”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契约则广泛地应用于双方的买卖之中,其含义也逐渐演变为专指有关买卖的文书。
如:田契、绝卖契、租约、典约等。在敦煌和吐鲁番出土的文书中,亦发现许多卖地契、卖牛契、卖宅舍契、卖儿契等。
可见契约应用的历史之久,范围之广。 我们在浙江省绍兴县档案馆发现一件题为“舍书全福”的历史档案。
乍看标题,颇令人费解,但其内容却十分清楚,这是一张亲生母亲为生活所迫,不得已将儿子卖与寺庙为僧的卖身契。其文如: 立出舍书。
绍兴萧山县二十三[都]四图外沙靖江殿人亲母周门沈氏,今因年岁不能丰热(熟),并无依靠,口食难肚,将三子周炳炎,年八岁,生于十一月廿八日,辰时建生,情愿挽中削发出家,于本府山阴县深云禅寺,投拜莲元大禅师为徒。 拔剃之后,任凭教训。
倘若夜晚山水不测,各从天命。如有亲戚哄(骗)逃拦走失,要亲母寻还归寺,两边情愿,各无悔,永远存照。
丙批当付身价洋银拾元正。恐后无凭,立此并照。
外加盘费洋争贰元三角。 。
立卖字:(开头)
陈敬珍因有一筱女,名草福,年十七岁,请中说合,情愿将早福卖与金玉名下为妓。(说清卖主要卖的人的姓名、年龄、相貌、卖身缘由)
三面言明:牙价洋坎四百五十老英钱,同中笔下交清。若后生端,有中人以面承管,不与买主相干。(当面说清价格,明确责任人)
恐后无凭,永无返回。立卖字存照。(一般这句是必备的)
立卖字人:陈敬珍(卖主)
中保人:刘七、刘六(担保人)
带笔人:邹瑞吉(写卖身契的人)
有时也加上买主
XXX年XXX月XX日立
(年月日)
卖身契 契,本意为刻。
通常所说契约,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将事先约定的事项用刀、笔等工具,刻、写在金属、木材、纸帛等物质上,以表示对许诺事项的信守的一种凭证。 在历史文献中记载契约的称谓很多,诸如:判书、质剂、傅别、分支、书契等。
《周礼·秋官·朝士》中说:“云判,半分而合者,即质剂傅别分支合同,两家各得其一者也。”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契约则广泛地应用于双方的买卖之中,其含义也逐渐演变为专指有关买卖的文书。
如:田契、绝卖契、租约、典约等。在敦煌和吐鲁番出土的文书中,亦发现许多卖地契、卖牛契、卖宅舍契、卖儿契等。
可见契约应用的历史之久,范围之广。 我们在浙江省绍兴县档案馆发现一件题为“舍书全福”的历史档案。
乍看标题,颇令人费解,但其内容却十分清楚,这是一张亲生母亲为生活所迫,不得已将儿子卖与寺庙为僧的卖身契。其文如: 立出舍书。
绍兴萧山县二十三[都]四图外沙靖江殿人亲母周门沈氏,今因年岁不能丰热(熟),并无依靠,口食难肚,将三子周炳炎,年八岁,生于十一月廿八日,辰时建生,情愿挽中削发出家,于本府山阴县深云禅寺,投拜莲元大禅师为徒。拔剃之后,任凭教训。
倘若夜晚山水不测,各从天命。如有亲戚哄(骗)逃拦走失,要亲母寻还归寺,两边情愿,各无悔,永远存照。
丙批当付身价洋银拾元正。恐后无凭,立此并照。
外加盘费洋争贰元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