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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哪些关于法制的古文臣非非难言孔,所以难言者:言顺比滑泽,洋洋纚々然,则见以为华而不实;敦祗恭厚,鲠固慎完,则见以为掘而不伦;多言繁称,连类比物,则见以为虚而无用;总微说约,径省而不饰,则见以为刿而不辩;激急亲近,探知人情,则见以为谮为不让;闳大广博,妙远不测,则见以为夸而无用;家计小谈,以具数言,则见以为陋;言而近世,辞不悖逆,则见以为贪生而谀上;言而远俗,诡躁人间,则见以为诞;捷敏辩给,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殊释文学,以质信言,则见以为鄙;时称诗书,道法往古,则见以为诵。
此臣非之所以难言而重患也。 故度量虽正,未必听也;义理虽全,未必用也。
大王若以此不信,而小者以为毁訾诽谤,大者患祸灾害死亡及其身。故子胥善谋而吴戮之,仲尼善说而匡围之,管夷吾实贤而鲁囚之。
故此三大夫岂不贤哉?而三君不明也。上古有汤,至圣也:伊尹,至智也。
夫至智说至圣,然且七十说而不受,身执鼎俎为包宰,昵近习亲,而汤乃仅知其贤而用之。故曰:以至智说至圣,未必至而见受,伊尹说汤是也;以智说愚必不听,文王说纣是也。
故文王说纣而纣囚之;翼候炙;鬼候腊,比干剖心;梅伯酸;夷吾束缚;而曹羁奔陈;伯里子道乞;传说转鬻;孙子膑脚于魏;吴起收泣于岸门,痛西河之为秦,卒枝解于楚;公叔痤言国器反为悖,公孙鞅奔秦;关龙逢斩;苌弘分胣;尹子罕于棘;司马子期死而浮于江;田明辜射;宓子贱、西门豹不斗而死人手;董安于死而陈于市;宰予不免于田常;范雎折协于魏。此十数人者,皆世之仁贤忠良有道术之士也,不幸而遇悖乱暗惑之主而死。
然则虽贤圣不能逃死亡避戮辱者何也?则愚者难说也,故君子难言也。且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贤圣莫能听,愿大王熟察之也。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者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赠,臣因而毁之。
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今人臣之所誉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谓同取;人臣之所毁者,人主之所非也,此之谓同舍。
夫取舍合而相与逆者,未尝闻也。此人臣之所以取信幸之道也。
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非参验以审之也,必将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故主必蔽于上,而臣必重于下矣,此之谓擅主之臣。
国有擅主之臣,则群下不得尽其智力以陈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矣。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
今为臣尽力以致功,竭智以陈忠者,其身困而家贫,父子罹其害;为奸利以弊人主,行财货以事贵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泽: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处哉?治国若此其过也,而上欲下之无奸,吏之奉法,其不可得亦明矣。故左右知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积功劳而求安,是犹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几矣。
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趋富贵,事上而求安,是犹聋而欲审清浊之声也,愈不几矣。二者不可以得安,我安能无相比周,蔽主上,为奸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人主之义矣。
其百官之吏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无规矩而欲为方圆也,必不几矣;若以守法不朋党治官而求安,是犹以足搔顶也,愈不几也!二者不可以得安,能无废法行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君上之法矣。故以私为重人者众,而以法事君者少矣。
是以主孤於上而臣成党於下,此田成之所以杀简公者也。 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得效度数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国者也。
是以度数之言得效于前,则赏罚必用於后矣。人主诚明於圣人之术,而不苟於世欲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
是以左右近习之臣,知伪诈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奸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百官之吏,亦知为奸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裕谷之下而求生,必不几矣。”
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虚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贪渔下?是以臣得陈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职而不怨。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商君之所以强秦也。
从是观之,则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
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
夫是以人主虽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国已治矣。人主者,非目若离娄乃为明也,非耳若师旷乃为聪也。
不任其数,而待目以为明,所见都少矣,非不弊之术也。不因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
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
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
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