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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ěr)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向(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2.《鱼我所欲也》古文翻译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
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
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
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
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出处:出自战国时期著名哲学家、思想家孟子《孟子·告子上》的《鱼我所欲也》。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
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
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孟子便写下《鱼我所欲也》,表达自己主张舍生取义的精神。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3.文言文《鱼我所欲也》的翻译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就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事还有比死亡更讨厌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令人讨厌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办法,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因此就生存下来,然而有人不用,因此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有人不采纳。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不仅是贤明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品德)使他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了就可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饥饿的路人不肯接受;踢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高官厚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样丰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妾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种做法就叫做丧失了本性。
4.《鱼我所欲也》古文翻译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
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
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出处:出自战国时期著名哲学家、思想家孟子《孟子·告子上》的《鱼我所欲也》。
扩展资料:创作背景: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
孟子便写下《鱼我所欲也》,表达自己主张舍生取义的精神。《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5.文言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
作者: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
6.鱼我所欲也 (原文和翻译,字词翻译,思想感情)鱼,我所欲也;熊掌(1),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2) 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3),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尔而与之(4),行道之人弗受;蹴尔(5) 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6) 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7) 我欤?乡(8) 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9) 乎?此之谓失其本心(10)。《鱼,我所欲也》-注释编辑本段 (1) 熊掌:熊的脚掌,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食品。
(2) 辟:同“避”。躲开,避免。
(3) 箪:古代盛食物的竹器。豆:古代盛羹汤的器具。
羹:用肉或菜调和五味做成的带汤的食物。(4) 嘑:同“呼”。
尔:语助词。(5) 蹴:践踏。
尔:语助词。(6) 万钟:指丰厚的俸禄。
钟:古量器名,六斛四斗为一钟。一斛为十斗。
(7)得:同“德”,感激。(8) 乡:同“向”,向来。
(9) 已:止,罢休。(10) 本心:即本性。
这里指道德之心,羞恶之心。《鱼,我所欲也》-译文编辑本段 鱼是我喜欢的,熊掌也是我喜欢的。
(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热爱的,正义也是我热爱的。
(如果)不允许同时拥有这两者,(只好)牺牲生命以坚持正义。生命本是我热爱的, (可我)还有比生命更值得我热爱的,所以(我)不肯为了热爱生命就苟且偷生;死亡本是我厌恶的, (可我)还有比死亡更让人厌恶的,所以我不因为厌憎死亡就逃避祸患。
如果人们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那么一切求生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令人厌憎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
这样看来,有比生命更值得热爱的东西,有比死亡更值得厌憎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始终保持罢了。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会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一顾。
对于优厚的俸禄,有人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死也不肯接受,今天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死也不肯接受,今天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死也不肯接受,今天却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
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如果不停止,)这就叫作丧失了他的本性。本章论述生与死、义与利的关系,指出“义”的价值高于生命;为了坚持正义,必要时应当“舍生取义”。
尽管孟子所谓“义”,指的是儒家的伦理道德标准,有其具体的阶级内容,而且他还认为道德是人先天就有的,不免陷入唯心主义,但他坚持理想、维护正义的精神却是值得赞赏的。事实上,中国历代都不乏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的志士,用他们的头颅和热血诠释了孟子的理念。
孟子相信,世上有很多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比如道义、尊严,它不仅对有才德的人,对一切人都是更值得追求的东西。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本心,都有良知。
这种把可贵的品质看作是普通人都能够拥有的东西,而不是圣人的专利,事实上包含有一定的平民意识,是值得肯定的。因此,孟子希望人们能够明辨是非、体察情理,弄清什么是人最需要、最应该追求的东西,不要因为贪得利益而丧失自己最美好的情操和品质。
这其实是对于社会的一种呼吁。 孟子还斥责了那些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可耻行为。
孟子认为:“万钟则不辨理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如果财富的获得是以牺牲人的品格、尊严、正义感为代价,那么追求财富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因为我们拥有财富的目的是要使我们生活得更有尊严,生活得更加幸福,这种认识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在现代社会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精神贫乏、物欲横流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
一部分人缺乏理想,一味贪求物质享受。为了追求财富,有人良知泯灭,不惜牺牲国家、民族的利益;有人廉耻丧尽,不惜出卖肉体、出卖灵魂、出卖人格。
这种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做法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就已被孟子所否定。孟子“万钟于我何加焉”的追问对于这些人来说,应该是一记当头棒喝。
文章虽然论述的是抽象的理论问题,但却毫无枯燥之感,这得益于作者善于运用日常生活。
7.文言文《鱼我所欲》也的翻译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种手段不能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有不采用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8.有关古文鱼我所欲也的各种题目和答案语文—— 基础题5道,(选择题) 基础默写题: 1.考了整首《登飞来峰》(挖了三个空) 2.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 3.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4.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5.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 6.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PS:好像就没有了,不记得挖的是哪个空 反正考的就是这几句. 课内古文:他印的题是《鱼我所欲也》. 问题1:不记得题目了 反正答案是舍生取义. 2.翻译: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3.问:所学的课文XX中庄子与孟子的形象大不相同,请概括说说两者形象上的不同之处. 课外文: 1.议论文(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考议论文,大概明年也是) 2.文学作品(也就是散文,每年都固定要考的) 作文: 想起了____________ 我能想起来的语文题目就这么多 不过我们考的也差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