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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买房的时候是期房,合同上标明一共是3个卫生间,但是现在交房发现开发商没有通知就私自把一个卫生间改成了储藏室,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24条。
2、你可以要求退房。
关于退房要怎么操作,我以前回答过很多,下面有链接,不再重复。
3、如果你确实不想退房,那么,根据司法解释第3条,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改动的费用由开发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fcl/200711/t20071127_15926.htm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fcl/200711/t20071127_15881.htm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在线等,开发商不讲道理怎么办?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6630989.html
期房交房时发现噪音超标能否退房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9846248.html
关于退房的链接,都被采纳为答案,供你参考.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2453638.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9548566.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7606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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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5180183.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1878716.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5690173.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8080742.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9030110.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3836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