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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立案规定?
规定如下。
刑事案件的申诉案,法院立案庭接受材料后,就要转到审监庭或者其它的庭,经审查后决定是否重新审理。
2、立案庭只是案件受理,不进行案件的审理。 申诉不一定必须要有新的证据。有新的证据最好,如果没有,就从原审判决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看看有没有问题,比如证据有没有不真实的、全案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和量刑是否适当等。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不予立案通知书的内容是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犯罪。” “你指控的人不具备作案时间。”,“你控告的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你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查到相应证据”等等。?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过这个法定时效申诉的就不一定能立案复查;还有依照部门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申诉,不得以申诉为借口到司法机关无理缠诉或越级申诉。
(2)必须按决定的方式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出具申诉书,并附原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的副本或复制件;委托他人申诉的要有委托书等。
(3)不得因提出申诉而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4)必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申诉人不得以判决、裁定或决定不公受冤、执法人员徇私枉法为由,滥用申诉权,无理取闹,妨碍公务,或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二、刑事申诉的时效
刑事诉讼法中对申诉案件没有规定申诉时效,那么申诉案件要不要规定时效限制?如果规定时效限制,申诉时效期间应从何时起算,期间多长比较合适?
由于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没有规定申诉时效,有的当事人在法院判决或检察院作出决定多年后才到检察院提出申诉,由于原来的证据已时过境迁,很多案件虽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仍难以查清,结果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
那么规定刑事申诉时效是否意味着就剥夺了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回答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1、规定申诉时效并非是限制当事人的申诉权利,而是对当事人的申诉权利明确化、具体化,更加有利于检察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和调查,使真正的错案能够得到纠正,正确的判决和决定能够得到维持。
2、规定申诉时效,可以使当事人更加及时有效地行使申诉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申诉时效内不行使权利,说明当事人已放弃了这一权利。当然如果由于意志以外的其他原因使当事人不能行使申诉权利的,可视为申诉时效的中断,申诉时效从意志以外的其他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3、规定申诉时效可以使检察机关更加有效地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彻底查清案件事实。随着时间的流失,人的记忆会淡漠,有的人还会去世,现场会改变它原有的状态,视听资料会丧失它原有的效果等等,这些会给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带来诸多困难,而且时间越长证据的客观性丧失越多,困难就越大。
认为,规定两年的申诉时效期对于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来说是比较合理的,有利于检察机关查清案件事实,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充分行使其申诉权利。
越级申诉会犯法吗?
答,越级申诉不会犯法,只是不受理。
? ? ?申诉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等在上诉后申请再审,最后申请申诉,申诉是有法定程序要求的。
? ? ?例如,民事纠纷案件如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如对上诉判决不服的可申请再审,对再审不服的可向高院申请申诉,超越以上程序法院不受理。
哪条法律规定不可以越级维权?
? ? 根据我了解,目前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越级维权的条款。然而,在实践中,有些司法判例和指导意见强调了逐级审理的原则,即从最低一级法院开始提起诉讼,并依次上诉至更高一级法院。这种逐级审理的原则旨在保障司法程序的正当性和公正性,以及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这种原则的确可以减少对司法资源的过度消耗,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因越级维权而导致司法混乱和法律效力的不确定性。当然,针对特殊情况和特殊案件,有时候可能会出现一些例外或特殊安排。
总之,在选取维权策略时,建议当事人根据个人情况、案件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认真评估,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无论何种方式,我们都应该以合法、公正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越级访处理规定?
越级访问是指在组织架构上某个上级领导之外的人员与下属或同级领导进行直接沟通或交流。这种访问的实质是无视组织架构,突破制度上下级的关系。对于越级访问,通常会制定一些处理规定以保障组织的正常运作和人员的稳定状态。根据不同企业和行业的实际情况,越级访问处理规定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如果被访问的人员不同意越级访问,应该及时向自己的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沟通方式和方式维护组织的权威。同时,被访问人也应该认真倾听访问者的诉求,尽量做到及时解决问题或提供帮助,避免因为处理不当导致的一些潜在问题。
民事案件可以越级申诉吗?
一般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诉讼等都不能越级上诉。在案件发生地区县地方法院启动一审程序,如不服判决再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也就是市级法院上诉,中院启动二审,二审为终审。如再不服可向省级法院也就是高院申诉,至于能否立案再审就看高院认为有否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