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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调查对方银行存款?
首先,如果夫妻尚在一起居住的话,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对方的存折、银行卡信息,可以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其次,如果夫妻未在一起居住,又无法通过上述手段查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的,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了解对方银行存款情况:
(1)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有义务查询当事人的账户余额。另外,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或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当事人的权益高度重视,不能提供账号和开户行的,法院一般会表示拒绝。虽然理论上,只要知道某人的名称和身份证号,各个银行均能查出存款人的存款和交易情况。
(2)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律师持调查令到银行查询。在支持法院调查令的地区,律师可以持法院调查令的方式到银行查询对方当事人的存款情况。
(3)实践中除了上述查询渠道外,还有一些调查公司提供银行存款查询服务;还有一些当事人通过银行系统的熟人查询存款情况,这些方法虽然能够达到查明财产的目的,但这种作法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建议当事人采用。
最后,提醒大家申请法院查询银行存款需要注意的事项:
(1)经验不足的当事人或律师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时没有特别要求打印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法官一般只会要求银行打印存款余额。这样对方之前转移或取走的存款就无法了解。因此,提醒当事人在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时,明确要求打印开户时至申请时的银行存取款记录。
(2)向法院提供的账户信息越详细越好,便于法院查询;
(3)需要查询多家银行、多个账号的,最好一次性向法院提交申请。
离婚后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对方婚前银行卡支取细节吗?
离婚后,一方无权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对方的婚前银行卡支取细节。因为,对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知道,人民法院也是不会同意调查的。 如果是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为了弄清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事实情况,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的银行卡明细单子的,即离婚前的银行卡支取细节。 人民法院经过查证属实的话,对另一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的。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离婚后派出所可以查到离婚吗?
不可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人隐私和自由,在一般情况下别人无权干涉其自由和隐私,哪怕是父母或者夫妻更别说是你对象,如果你对象是未成年,去派出所的应该是父母或者老师,如果有精神障碍和智力障碍,也有相应的监护人。
警察是不会帮你查的,如果告诉你 你对象的活动轨迹,那么警察就违法了。
一个真实案例:
有个人怀疑自己的妻子出轨,去报案,称自己妻子出去进货,两日未归,恐身遭不测,警察一听一番查证后,告知其妻在某宾馆的开房记录,且尚未退房,此人前往,捉奸在床。顺利离婚,妻子净身出户,后其妻状告警察泄露个人隐私,胜诉!该民警革职查办。
就算你去报案,警察查完之后如无异常情况,也是不会告诉你你对象的活动轨迹,如有异常那也是警察的事,除了找你了解情况警察是不能告诉你其他东西的。
简单来说在其没有违法犯罪的前提下,警察也没有权利去查一个人
原配与丈夫离婚后还能查银行流水吗?
正常情况下,原配与丈夫离婚后,肯定不能查银行流水啦,因为你们已经不是夫妻了,查银行流水就是侵权了。但有一种情况可以,离婚后一年内,发现丈夫有隐瞒,转移婚内财产的,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查银行流水并重新分配婚内财产。
离婚时会不会查到双方父母的账户?
离婚诉讼案属于民事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法院只负责对于证据的审查,而不会为任何一方当事人取证的。 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的主张或证据提出质疑,就必须自己承担举证责任,如不能举证,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责任。 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向银行调取帐号这样的事)确实是当事人个人不能办到的,在当事人具有相应的佐证,并在举证期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也可以协助取证。 本案中一方提出怀疑另一方将现金转移到其父母账户,提出这个怀疑的一方光说怀疑不行,得拿出两个以上支持“怀疑”这个主张的证据,再提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书,法院认为符合条件就会协助调查取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