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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淘宝被罚100多亿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淘宝被罚100多亿的店铺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支付宝被罚600个亿怎么回事
- 2、阿里巴巴集团被罚182.28亿元,它被罚的原因是什么?
- 3、阿里巴巴受到行政处罚,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 4、看完这个万字处罚书,我整明白了阿里被罚182亿的原因
- 5、阿里巴巴集团被罚182亿,这是为什么?
- 6、阿里巴巴被罚款182亿,对我们有哪些好处?
支付宝被罚600个亿怎么回事
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支付宝实际被罚金额是18万元,而不是600亿元,而整个阿里巴巴集团因为违反相关规定也才被处罚182.28亿元。支付宝之所以被罚是因为阿里巴巴集团违反了《反垄断法》里的相关规定,在加上支付宝泄露客户的资料,所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的垄断行为开展反垄断调查然后做出的处罚。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集团,是以曾担任英语教师的马云为首的18人于1999年在浙江省杭州市创立的公司。
阿里巴巴集团经营多项业务,另外也从关联公司的业务和服务中取得经营商业生态系统上的支援。业务和关联公司的业务包括:淘宝网、天猫、聚划算、全球速卖通、阿里巴巴国际交易市场、1688、阿里妈妈、阿里云、蚂蚁金服、菜鸟网络等。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创造了史上最大IPO记录,股票代码“BABA”,创始人为马云。2019年11月26日,阿里巴巴港股上市,总市值超4万亿,登顶港股成为港股“新股王”。
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阿里巴巴集团被罚182.28亿元,它被罚的原因是什么?
阿里巴巴集团被罚的原因是因为阿里巴巴让淘宝天猫的商家禁止选择其他的电商平台。让这些商家只能在淘宝和天猫上卖东西,不能在其他电商平台卖东西。导致了利用自己市场支配性地位限定商家只能与其进行交易。违反了《反垄断法》,所以被罚了182.28亿元。
电商平台的现状
现在电商平台已经不是淘宝一家独大的局面,在几年前,淘宝在电商行业一直是第一的地位。但是京东利用自营方式冲破了淘宝的封锁。在电商行业获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拼多多利用低价拼团的方式也获得了一定的份额。除了这两家电商平台利用差异性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
其他的电商平台都属于二线平台,它们的市场份额非常小。像网易考拉,小红书,聚美优品,唯品会等等这些电商平台。都是因为淘宝具有垄断地位,把这些小的电商平台的发展压缩在一定地步。
阿里巴巴集团禁止其他商家选择其他平台的原因
现在的淘宝,在C2C方面有拼多多,B2C方面有京东。对于阿里巴巴来说,他们的竞争压力非常大,电商品牌有两大资源,一是商家,二是消费者。在阿里巴巴不能控制消费者的情况下,他们只能控制商家。
只有控制了商家,才能让其他电商平台枯萎。从而让消费者来选择淘宝,但这是一种恶性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在中国《反垄断法》并没有完善的时候啊,阿里巴巴可以这么做。但是现在中国的《反垄断法》已经初步完善,所以阿里巴巴就撞枪口上了。
阿里巴巴集团被罚的好处
这次阿里巴巴因为垄断被罚巨额罚金。对于整个中国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好事情。因为可以让一些中小型企业放心发展。不会垄断巨头的恶性竞争,把这些中小型企业给扼杀在摇篮之中。
阿里巴巴受到行政处罚,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因为它们在垄断市场。
阿里巴巴表示,真诚接受并坚决服从处罚。
近日的大新闻是,阿里巴巴因垄断被处罚,处罚的金额高达160亿元。这么多钱对于普通公司来说可能会伤筋动骨,但对阿里巴巴来说,那可能就没那么疼了,主要还是在于伤到的究竟是什么。
这种垄断行为是什么意思?
除了一个市场垄断的定义,就是国家有关部门推出的公司。如果是在行业内,其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两家公司加起来达到75%以上,就会构成了市场垄断。阿里巴巴的权威产业链市场份额在90%以上。并不是只有一个淘宝,还有菜鸟驿站,包括支付宝和一些附属软件都是他们的。
不能让一个公司成为行业的大头
从市场安全运行的角度来说,不能让一个公司带头,因为影响太大的公司是很难管理的。就像前一段时间,Facebook也出过这样的事。扎克伯格垄断了太多行业,管理了全球20亿人。他的权力太大了,他就像自己生意上的国王,乞求政府采取行动瓦解脸书。虽然国外的我们关系不大,但这件事情也让我们意识到了垄断所带来的危害。
不论是什么行业,都不能存在垄断现象。
一个行业不可能有垄断,除非资本是一些重点行业,而军用燃料等重点领域关系到国家安全,那么国家相关部门会负责此事,但是民用部门不能让一个公司垄断。大部分市场,50%以上,更不要说90%以上,对市场影响很大。他们公司政策的任何变化都可能引起巨大的市场波动,影响数万人。
希望阿里巴巴这次能够从中得到教训
阿里巴巴这次也受到了重创,被罚100多亿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但是在他的背后,一定是进行了一些不为人知的活动,一些商业活动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这种行为是必须严惩的。这样企业才能悔悟,重新做人,才能改正这个错误。如果他不继续纠正这个错误,那么阿里巴巴将继续被罚款。
事实上,如果像这样的大企业能够记住背后有很多可以操作的东西,同时我们也希望市场对这些大集团进行监管,进而保障每一个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搞一些商业活动。同时,我们也希望这些监管平台能彻底检查一下其他大集团,看看他们有没有内部问题。
看完这个万字处罚书,我整明白了阿里被罚182亿的原因
大家所关注的阿里巴巴反垄断案,在经过了 4 个多月的调查之后,终于尘埃落定了。
就在 2021 年 4 月 10 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 182.28 亿元。
这个罚款金额是按照《 反垄断法 》中所规定的根据销售额的 1-10 % 进行罚款所制定的。
2019 年度阿里巴巴的中国境内销售额是 4557.12 亿元,其 4% 也就是 182.28 亿元。
金额上,这次是中国有史以来最高的行政处罚金额,在世界上也是第三高,仅次于欧盟对于谷歌 的两次罚款。
但是绝对金额很多,相对金额却没多少,尤其是对于阿里巴巴来说。
2020 年,阿里巴巴的现金结余有 3000 多亿元,180 亿的罚款,看起来是天价,但对于阿里巴巴来说也就是个毛毛雨啦。
不过,在这个处罚决定公布的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也在官网上公布了一个非常详细的处罚决定书。
出于好奇,我把这个一万多字的处罚决定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看完之后,我对咱们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人员的分析能力,调查能力由衷的佩服。
在处罚决定书中,因为阿里巴巴注册地是开曼群岛,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人员首先用了很长的篇幅来证明阿里巴巴是中国企业,而且还是网上购物平台。
然后,重点来了。《 反垄断法 》针对的是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所以, 市场监管总局必须要做的就是证明阿里巴巴具有支配地位。
而阿里巴巴也知道这一点最关键,它提出了 市场份额数据不统一,行业准入门槛不高,单一平台依赖不高 等等理由,来说明自己其实并没有支配地位。
在阿里巴巴看来可能确实是这样,毕竟网购平台那么多,你怎么就说我阿里份额高呢?
而且一个拼多多靠着微信链接就让淘宝疲于应对,京东又发展的挺好,可能在它们看来确实准入门槛不高吧。。。
这么多品牌都在各个平台也开店,又怎么能说我都依赖我淘宝呢?
但是,市场监管总局的人也不是傻子,直接拿出来了一大组数据来证明阿里巴巴的支配地位。
首先是收入上,阿里巴巴从 2015 年 - 2019 年,每一年的收入都在全国 10 个网购平台合计的 70% 以上,而且从交易额上,虽然在逐年递减,但是也都在 60% 以上。
接着,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了两个指数,一个是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还有一个是 CR4 指数。
这两个指数简单来说就是来判断市场是否是寡头垄断的指数,第一个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1 的话是完全垄断,越接近 1,这个市场就越集中在单一企业。
具体的算法就是讲市场占有率平方,然后对平方进行加总。
这是计算公式
在实际计算的时候,一般会把这个指数乘以 10000,方便计算,而电商平台这个指数一直都在 5000 以上,在 2015 年之前,甚至达到了 7400。 可以说,是几乎完全被阿里巴巴垄断。
另外一个 CR4 指数也类似,越接近 100,市场就越集中。这几年,网购平台都是 90 多。
市场监管总局用这两个指数证明了阿里巴巴所在的网购平台市场确实是高度集中,然后又说明了阿里巴巴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地位上都有支配地位,实力雄厚。
说实话,我看到这里的时候,还觉得挺好笑的。
第一次看到阿里巴巴说 “ 我不行,我没支配地位,我没有 ”。
政府官员反而对阿里巴巴一顿狂吹 “ 你可以,你有支配地位,你行。”
总有一种很荒谬的感觉。。。
接下来,就是 “ 阿里巴巴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事实和依据 ” 了。
这一部分主要讲的就是大家所关心的 “ 二选一 ” 事件了。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 4 个多月的调查取证,证明了阿里巴巴确实存在 “ 二选一 ” 的问题。
首先,阿里巴巴会书面和口头协议上禁止大品牌在多个电商平台开店。
不仅如此,对于那些已经在多个平台开店的企业,如果选择淘宝,阿里巴巴还会不让他们参加相关的促销活动。
而且,如果你真的不听劝,头铁的参加平台的活动。
阿里巴巴还会用各种手段来惩罚,从初级的减少活动资源,取消资格,到暗地里搜索降权,终止合作,应有尽有。
说起来,京东在 2015 年双十一之前,就实名举报过淘宝,说他们强制让品牌方二选一;后来,拼多多崛起之后,在 2018 年之后,又出现过类似的事情。
可以说,二选一这件事情已经成为了阿里巴巴的 “ 杀手锏 ”。
不过,这玩意成为杀手锏的原因,本质上还是因为阿里已经开始慌了。。。
我们从上面的数据也能看到,阿里的市场地位从 2015 年的绝对垄断已经开始逐年下滑了。
一开始是防着京东,搞得东哥头疼的很,结果东哥还没防住,又来了个黄峥。
拼多多起来之后,阿里巴巴原来那套打法已经跟不上趟了,拼多多在这左砍一刀,右砍一刀的,砍的阿里只能用 “ 二选一 ” 来当杀手锏。
只是,现在,这个 “ 杀手锏 ” 终于给阿里巴巴招来了监管的处罚,以后恐怕也没有机会用了。
在处罚决定的最后,监管部门还分析了一波阿里巴巴的垄断地位对市场环境有什么坏处,对消费者有什么坏处。
总的来说就是垄断企业,搅乱市场,损害公平竞争,损害品牌自主权,损害消费者交易权。
但是我觉得吧,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一条其实应该是抑制了市场主体活力,影响平台经济创新发展。
这一条才是最致命的。
要知道这些互联网企业早期都是带着创新来的,结果垄断之后,不想着创新,天天想着怎么守着自己的护城河,利用自己的流量来垄断市场。
之前,它们甚至把手伸到了买菜上面,这些大公司用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抢地盘,砸优惠,本来应该靠技术抢市场,结果全想着靠垄断地位,用资本和流量去抢市场份额。
在阿里巴巴这个处罚决定出来之后,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在说 “ 谁是下一个。”
比如说,这两天大家都很关心腾讯会不会被处罚。
同样是拿着全国绝对市场的地位的 IM ( 即时通讯 ) ,同样在软件中存在封禁其他平台链接的情况,看起来就非常的适合呀。
但是,只是占据市场地位并不意味就要处罚,还是要看具体有没有利用垄断地位去支配市场。
而如果说以后阿里的这次处罚会被作为行业标准,那么根据报告里的市场地位,腾讯现在的微信,这种禁止部分外站链接的行为可能也会被处罚。
诶,这么看滴滴靠网约车,用大数据杀熟,搞价格歧视;饿了么,美团根据算法来弄收取不同的外卖费用。。。
这不都有可能被罚吗?
还有这好事?
最后,我想说说,反垄断会改变什么?
它改变最大的就是让我们意识到: “ 大企业这么做是错的。”
以前在淘宝 “ 二选一 ” 的时候,我见过有人说 “ 这不一直这样吗?”
微博发个淘宝的链接,都要在评论区的时候;微信聊个天都要把视频下载下来再发的时候。。。
我也见过有人说 “ 一个地方就遵守一个地方的规则,这不一向如此吗?”
一向如此,难道就对吗?
时代在发展,也一直在变化,逐渐我们会意识到,大企业也必须意识到:这么做,是错的。
2015 年,面对工商总局发出的指责淘宝假货多的白皮书时候,阿里巴巴的蔡崇信说。
“ 我们认为,这份报告是有瑕疵的。”
2020 年,面对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通知书的时候,阿里巴巴说:
“ 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怎么着?大人,时代变了?
阿里巴巴集团被罚182亿,这是为什么?
这是因为阿里巴巴集团违反了《反垄断法》。阿里巴巴对淘宝,天猫的商家进行二选一行为,禁止他们选择其他电商平台,如果入驻了淘宝。天猫,就不能选择其他电商平台。
阿里巴巴集团的垄断行为
阿里巴巴集团的这一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处以阿里巴巴销售额的4%的罚款,也就是182亿。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强迫商家不能选择其他平台这一行为,已经发生了很多年。对于淘宝天猫的商家来说也非常苦,因为他们也想选择京东,拼多多等这些电商平台。
因为只有入驻的平台多,客户才会更多,对商家来说利润也会高一点。但是阿里巴巴为了加强自己的垄断地位,强行禁止他们选择。这次判罚也是实至名归,对于商家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情。
对于互联网反垄断会越来越严格
阿里巴巴被罚182亿开启了中国反垄断的进程。因为在之前中国从来没有罚过这么多的罚金,这次也是开了一个好头。在前几年,中国因为经济发展太快,导致相关的法律没有跟上,也发生了互联网垄断越来越严重。
像腾讯,美团,京东这些互联网巨头都利用自身的垄断地位让商家用户二选一,让生活非常不方便。就比如在淘宝买东西,不能用微信付款。在京东买东西不能用支付宝付款。
互联网资本跑马圈地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这些互联网资本巨头他们获得垄断地位之后拥有大量的资本。当他们发现一个可以赚钱的行业,就会用大量的资本把其他中小型企业挤走,从而获得垄断地位。
但是这种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因为在以后会有越来越完善的《反垄断法》等着他们,只要违反了《反垄断法》,就会面临大额罚金。用户和商家的日子会越来越好过。
阿里巴巴被罚款182亿,对我们有哪些好处?
市场监管局罚款阿里巴巴182亿元,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想说这是一件好事,我支持国家的做法。
壹
过去20年,阿里巴巴几乎是中国最成功的企业。
1999年9月,曾经为英语老师的马云,看见互联网的巨大发展机会,带领18罗汉,在杭州的一家普通公寓中,成立了阿里巴巴。
就像美国许多伟大的企业诞生在车库中一样,阿里巴巴当初也是个租不起办公室的小本买卖,一群年轻人怀揣着伟大的梦想,在马老师的激情带领下,开始了自己的艰难创业之旅。
从刚开始的阿里巴巴,到后来的淘宝、天猫、支付宝、速卖通、菜鸟驿站等,阿里巴巴的发展逐渐向外界延伸,已经开始涵盖商业的各个方面,变成了一家巨无霸。2020年财报,阿里巴巴的净利润为1404亿元,是中国最赚钱的互联网公司。
阿里巴巴的诞生,确实便捷了普通人的生活。相比以前只能在线下购买商品,现在我们能够在淘宝买到更多丰富的产品,价格也算比较公道;支付宝也确实方便了人的生活,买东西不用再用纸币,一个手机就可以快速搞定;淘宝、速卖通也真的为普通人提供了创业机会,很多人抓住了平台的红利,赚到了很多钱。
正因为如此,普通人对阿里巴巴的印象还不错,但是国家为什么突然就调查阿里巴巴,并且给阿里巴巴开出了中国最大的反垄断罚单?阿里巴巴到底做错了什么,普通人又会受到哪些影响?
贰
要想搞清这一系列问题,就需要先弄明白阿里巴巴的商业版图及商业特点。
阿里巴巴的主要商业版图包括电商平台+支付+物流,它打通了网络购物的各个环节,打造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这样上下游它都可以控制,成本就得以降低,运营效率也会提高。
企业能降低成本,提升运营效率,这对消费者也是好事,这样企业就可以以更加优惠的价格,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近两年我们明显可以感觉到,网络购物越来越方便,时效比以前更快,落后的小村庄也可以随便在网上购物,价格也变得更低。这也确实是阿里的优势。
阿里巴巴本质上来讲,是一个平台,这个平台生态比较好,卖家可以在平台上卖东西,消费者也可以在平台上买东西,支付和物流都很方便,购物体验很好。
其实这个平台与线下的商场没有多大区别,都是可以买卖商品的场所,只要商品比较丰富,顾客比较多,这就是一个好的商场或平台。商场收卖家的摊位费,平台收店铺的交易费、开店费。简单讲,我建一个场所,你在我这卖东西,我就要收一笔费用,本质上都是相同的。
表面上看,阿里巴巴做得挺好的,淘宝、天猫、支付宝也用得挺欢,大家也挺喜欢这些平台,为啥国家就给他开天价罚单了呢?这是因为阿里巴巴开始动了歪心思。
下面是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内容,明确说明阿里巴巴有垄断行为,利用其在电商的支配地位,伤害了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说白了,就是店大欺客。
如果不懂上面的意思,我就来剖析一下:
阿里巴巴确实是一家优秀的公司,技术实力和资源整合做得很好,在电商领域具有支配性地位。简单说,阿里巴巴很强,不仅熬死了许多以前像他一样的电商平台,京东、拼多多对他也构成不了太大的威胁。全国就阿里系最强,具有垄断地位,你作为一个卖家,不去淘宝天猫,生意就不好做。
下面就变味了,阿里利用自己强大的地位去挤兑卖家和其他平台,阿里不允许其他卖家去其他平台做活动,卖东西。如果商家非要在多个平台卖东西、做活动,阿里就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做相应的惩罚,惩罚方式很多,也可以做得很隐晦,比如限流,不让你参加平台活动,享受不到平台的应有的权利等。对于商家来讲,他只能选择在淘宝、天猫卖东西,不能去其他平台,少了一个卖货的渠道。这种做法非常恶劣了。
这还只是第一步,阿里这样的做法,前期的目的是为了打压其他平台,让其他平台发展不起来。如果其他平台发展不起来、甚至倒闭,那么后期全国就仅剩阿里系一家平台,卖家和消费者只能在阿里的平台卖货或购物,这样阿里就没有竞争对手,想怎么压榨卖家和消费者就怎么压榨,因为我们没有选择。
一般,一家有良心的企业,为了公平的竞争,企业努力提升技术水平和运营水平,把成本降下去,把服务质量提高,这样大家自然认可你,购买这个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但是企业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采取非正常手段,去排挤竞争对手,去压榨消费者,这样的企业不受到惩罚简直天理难容。
这就是垄断的危害,国家为什么非常讨厌垄断,还专门立法,惩罚垄断行为,因为没有国家干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啥事都能干出来,到时候还是普通老百姓吃亏。
叁
提到阿里巴巴,我想再简单提一下我对互联网企业的其他担忧。
在中国,互联网经济仅仅发展了20余年,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经济模式,很多人对这种新经济的理解还不够深刻。
就拿阿里巴巴来讲,阿里巴巴是一个平台型企业。啥是平台型企业?平台型企业就是你做生意或者生活,离不开我这个平台,我就是基础设施,没我,你干啥事都不方便。
举个例子,阿里巴巴的电商平台+支付平台+物流平台就相当于实体经济的铁路、公路、宽带、金融服务等基础设置,你在做生意时,如果没有好的道路运输、通信服务、金融服务,你生意就没法做。阿里巴巴就是在网上建立一套虚拟经济的基础设施,如果你想在网络上做生意,就必须要用阿里巴巴的基础设施。
涉及到基础设施,这基本就是国家经济的基本命脉,必须受到国家的干预和控制。因为企业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企业会尽一切的办法去追逐利润,如果控制这些基础设施的企业过度追求利润,趴在各行各业上吸血,那么与这个基础设施有关的企业,发展就很艰难,最后只便宜了这些基础设施企业,这是经济发展的大忌。所以平台型企业必须要受到监督。
这些巨无霸的互联网企业还有一个毛病,就是扩展起了没有边界,不断往外延伸,去抢其他行业的饭碗。利用自己庞大的资本优势,只要发现哪个行业能赚到钱,立马起一个新项目去和别人竞争。
其实竞争是好事,企业有危机,就愿意踏踏实实搞发展,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这样有利于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消费者。但是这些巨无霸常常不按常理出牌,打不过人家最好收购人家,不能收购就自己搞,反正自己钱多,使劲补贴,做大量的广告推广,用钱把竞争对手熬死。一般小的创业公司哪会是他们的竞争对手。如果再过十多年,中国所有的互联网企业都由这几家巨头控制,他们再形成一个商业联盟,那样是真的可怕。
这些企业不想着自己去改善商业模式,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总是想用钱砸死竞争对手,然后自己一家独大,再去薅普通老百姓羊毛。其实我们只是希望,无论什么行业,多搞一些公平竞争,每个行业至少有两三家实力差不多的企业做,这样消费者选择多,不会被一家企业捏得死死的。
肆
总体来讲,阿里巴巴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企业,在网购方便,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改变。国家对阿里巴巴也没有下狠手,罚款更多的是警示作用。2018年阿里巴巴的净利润有1404亿元,182亿元的罚款对阿里巴巴的影响不大。
但是国家已经开始对互联网的过度宽容,逐渐向有效监督和引导转变,告诉企业做事的尺寸和边界。这是一个好事,普通人应该为此感到高兴,这种事情果然只能指望政府出手才能保障我们普通人的利益。
我们明白,阿里巴巴是一家优秀的企业,从淘宝到支付宝,确实方便了人的生活,我们未来还期望阿里能生出新的‘宝宝’,我还愿意做它的忠实用户。
但是我们也希望阿里不能一家独大,无论是电商,还是支付领域,能有其他一些竞争对手与其公平竞争,这样商家和消费者才有更多的选择,能够货比三家,找到成本更低,服务更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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