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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尽责,强化“三个意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一岗双责”能否真正履行到位,前提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牢固树立敢抓敢管是胆识、会抓会管是本事、不抓不管是失职的理念,尽职尽责。一要强化担当意识。
与抓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相比,抓党风廉政建设,只有“潜绩”,没有“显绩”。同时,整肃风纪、查办违纪,又是一个得罪人的事,有时费力不讨好,需要一种无私无畏的胆识。
“为官避事平生耻”,对于一名领导干部来讲,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不敢得罪一小部分应该得罪的人,就会伤了大多数人的心,损害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可能要得罪少数人,但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心。 二要强化忧患意识。
强烈的忧患意识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宝贵经验,更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自觉意识。履行“一岗双责”,就是要有坐在火山口的危机意识,不知道哪天会突然爆发,必须时时刻刻预防,避免出事悔之晚矣。
否则,好人主义盛行,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让着,发现问题,该指出的不指出,该批评的不批评,出了问题,该处理的不处理,该追责的不追责,是十分有害的。要知道,不抓不管,出了事自己也逃脱不了干系。
干部自己对廉洁问题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其结果,不良倾向得不到及时纠正,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三要强化表率意识。
所谓“领导”,就是要领先而引导。上梁不正下梁歪,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律人必先律己。
要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发展全局。要洁身自好立标杆,勤奋敬业树形象,一身正气腰杆硬。
领导干部只有为官清廉,光明正大,才能不受蒙蔽,明辨是非;只有一身清白,大公无私,才能处事公正;只有自身行得正、坐得稳,才能产生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常思常想,做到“三个同步”。
所谓的“常思常想”,就是要做个“有心人”。要充分认识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工作干再多,成绩再突出,一旦出现不廉洁问题,也就前功尽弃,这方面的教训是很多的。
要有统筹的理念、辩证的观点,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一并把廉政建设抓好。在年初安排部署工作的同时,要把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结合,与中心工作结合,作为一项完成工作的纪律保障,作为对党员干部的一项硬约束,一同进行部署;在平时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特别是与钱物相关的工程建设,必须把防范廉政风险的工作超前做好;在年底总结工作、考核奖惩的时候,要严格考核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能只看工作成绩忽视廉政建设,即使工作成绩再突出,也不能一俊遮百丑,该奖的奖,该罚的罚,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让干部真正切身感到廉政建设失职的“痛”。
真抓真做,突出“三个环节”。所谓“真抓真做”,就是要做个“实在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捷径可走,根本办法和有效途径就是在健全制度的前提下,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实际上,不管是负责全面工作,还是分管一条线,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事无巨细你也管不过来、管不好。
一要从责任人抓起。工作安排了,关键是怎么落、谁去落,要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一把手”要管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管部门,部门领导要管下属。责任明确了,事就好办了,就能有效防止出现“都抓都不抓”、“抓不抓无所谓”的现象。
二要从具体事抓起。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不能照抄、照搬、照转上级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千篇一律,责任范围不具体,责任内容不明确。要有自己的特色,要细化和量化,条款不能笼统去定,要有权威性和强制力,防止上下一般粗、行行一个样。
三要从立规矩抓起。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可能发生腐败的重要领域、重要岗位以及重要环节,建立预警机制,完善防控制度,配套建立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目标如何考核,违反“规矩”如何追责,都要明确明晰,坚决克服“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亲”的现象。
敢抓敢管,力求“三个严格”。所谓“敢抓敢管”,就是要做个“黑脸人”。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一要严格要求。
就是要按照党员纯洁性这把尺子衡量干部的言行,对于一些对自身要求不严的干部,或者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决不能视而不见,装聋作哑,要敢于批评,及时打“预防针”,早防范、早警示。二要严格管理。
就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盯住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要敢于纠正改正,不能睁一眼闭一眼,不能使。
第一,要带头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
加强学习是领导干部锻炼党性、坚定信念、提升境界、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是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民航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
要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准确把握、全面领会《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第二,要严守法纪,率先垂范。党员要做群众的表率,干部要做党员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做一般干部的表率。
要带头做到令行禁止,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在严守法纪、廉洁自律这一问题上,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担负起双重责任:一方面要严格约束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时时处处当表率、树标杆,做到挺得直腰杆,说得起硬话;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绝不能抹不开情面,听之任之,更不能包庇纵容,任其发展。
要坚持抓业务不忘抓廉政,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研究分管工作、分管领域权力运行环节上的廉政风险点,大力推进制度机制创新,为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干部廉洁自律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要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三,要自觉接受监督,秉公用权。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
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和监督,随时有可能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事实上,监督是防止权力变质最好的防腐剂,有效的监督可以随时纠正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中出现的偏差,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
民航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参考内容二:《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要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当前,的确有些地方的少数领导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法制观念淡薄,违法乱纪,服务意识意识不强,奉行“权力私有化”和“权力商品化”,大搞吃喝玩乐,生活腐化坠落等问题,脱离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因而被判处多少不等的徒刑,有的甚至被判无期或被执行死刑。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带头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时时刻刻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经受住权、位、钱、色的考验。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坚决反对挥霍公款、奢侈浪费的歪风。
认真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谈话制度、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廉政跟踪监督卡等制度,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营造尽职尽责,奉献自己的毕生精力。参考内容三:一是带头学习。
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紧密联系各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廉政准则》,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自觉用《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二是带头执行。
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各项规定,做到自律、自省、。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科室、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一岗双责”制度涵义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公司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科室行政正职(含主持工作)是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科室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安全科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对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和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3、对科室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同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6、负责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及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督促对所有运行及停放车辆设备的年检、年审和日常维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无证及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机械、车辆。 8、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明确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层分解细化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演练,建立演练档案。 10、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季度例会的准备工作。
及时向经理、安全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财务科“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在计划、资金上给予落实和保障,并监督其经费的合理使用。
3、指导、检查安全费用计划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和个人的奖罚决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办公室“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办公楼、住宅区,水、电、暖、天然气、管道、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 3、做好炊事机具、输电线路、伙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定人、定岗,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
4、做好职工宿舍、食堂、车库、办公设施以及其他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并保证安全运行。 5、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处理好执行办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处置和预案编写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全体员工“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关于加强 安全工作的要求,积极宣传和执行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2、认真排查生产中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认真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隐患。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领导的要求,履行本职工作责任,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通报安全管理部门。 4、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落实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
5、吸取事故教训,分析事故原因,结合本职工作查找 管理缺陷,改进管理工作,并积极向领导提出工作建议。 三、其他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检查、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目标和指标进行,对违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
4.你是如何落实一岗双职责任把党风廉政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委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的主要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基层党委(党组)如何高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过去,人们更多地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纪委职责,从而导致在一些地方基层党委(党组)不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少数“一把手”缺乏主体责任意识,致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导致腐败易发多发,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声誉。
深入分析当前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模糊”。 思想认识模糊。
一些单位和部门长期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看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情,只需“党委挂帅、纪委出征”,对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很少;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停留以会议贯彻会议上,有的甚至一年难开一次会;少数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虚功,是软指标,只要安排人员做做资料应付一下就行了,存在假落实、难落实现象。 责任分解模糊。
在责任分解上,有的“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同时,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缺乏细分,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感到很为难;在责任内容上,存在抄袭化现象,一些基层单位存在不结合实际来拟定责任制内容的情况,基本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终结果必然是使责任制的落实只停留在表面上,成为了一句空话;在责任考核上,多流于形式化,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大多以定性考核为主,基本以党委政府内部考核为主,并没有明确“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具体办法,考核指标界定不清楚,缺少量化指标、细化举措。 考核运用模糊。
突出表现在奖惩不分明,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尤其是在责任追究上存在怕的思想。检查考核中,发现了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脱甚至出现失职等问题,在责任追究时不愿下狠手,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较少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存在重大腐败案件中主要领导干部“毫发未伤”的情况,干部推荐使用时也未能作为重要依据参考。
结合当前基层党委(党组)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四责”。 知责任主体之责。
要突出责任主体,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公开授权明责,上级在抓好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要按照其管理权限对下级党委公开授权,明确哪些责任由上级党委承担,哪些由下级党委负责,做到心中有数,在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方面绝对不能推诿含糊,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
履责任分解之责。“一岗双责”要具体化,制订“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明确惩戒性规定。
量化指标要具体化,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等方面进行分解量化,紧紧围绕着“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担检查考核之责。
一是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什么”。考核内容注重紧扣重点,将贯彻落实纪委全会、年度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特别是把案件查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及行风评议情况纳入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是优化考核办法,明确“怎么考”。首先,合理设置量化考评标准,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让考核“看得见、摸得着”。
其次,在考核形式上,成立专门考核组,整体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再次,在考核手段上,综合运用“听、看、查、议”。
“听”就是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汇报、个人述德述职述廉以及群众代表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看”就是看制度、看落实;“查”就是进行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议”就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进行评议。三是强化考核运用,明确“考了怎么样”。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对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实施惩戒,倒逼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 行责任追究之责。
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制定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规定,把相关要求和内容具体化,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依法依。
5.如何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一、充分运用“互联网+”和科技手段,大力推动财政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了“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以及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政治生命安全的“两个安全”。
完善监督体系。顺应纪检监察派驻制度改革,保障纪检组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做到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重要活动、重要文件出台纪检组都参与,便于纪检组重点监督、全程监督,履行监督职责。
积极落实纪检监察主体责任,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从原人事科分离,单独成立了机关党委,做到了工作无缝对接。在此基础上,坚持狠抓制度建设,通过落实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婚丧喜庆事宜审批以及廉政短信提醒等日常廉洁制度,提醒干部牢守廉洁纪律。
二、通过落实廉政警示制度,对新进人员、新提拔人员上岗前由局领导和驻局纪检组领导共同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重点岗位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提醒谈话。 通过建立党支部和科室(单位)纪检员制度,局机关各党支部明确一名纪检委员、局机关各科室(单位)明确一名纪检联络员,负责本支部和本科室(单位)的日常纪检监察工作,将党风廉政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实现了监督工作的常态化。
三、加强内控建设工作,研究出台了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明确科室(单位)工作责任,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合同及投资变更审查、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环节共同严格把关,推行痕迹化管理,促进项目投资规范运行。 此外,进一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目录,在财政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创新监督方式。将反腐倡廉工作与财政改革发展深度融合,打造适合规范财政权力运行的“笼子”,依托“互联网+”和科技手段积极推进监督方式创新。
一系列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既有效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也有效规范了财政权力运行,为确保财政事业“两个安全”构筑起了坚实的“防火墙”。 扩展资料: 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中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委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的主要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基层党委(党组)如何高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过去,人们更多地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纪委职责,从而导致在一些地方基层党委(党组)不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少数“一把手”缺乏主体责任意识,致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导致腐败易发多发,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声誉。
深入分析当前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模糊”。 思想认识模糊。
一些单位和部门长期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看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情,只需“党委挂帅、纪委出征”,对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很少。 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停留以会议贯彻会议上,有的甚至一年难开一次会;少数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虚功,是软指标,只要安排人员做做资料应付一下就行了,存在假落实、难落实现象。
责任分解模糊。在责任分解上,有的“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同时,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缺乏细分,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感到很为难。
在责任内容上,存在抄袭化现象,一些基层单位存在不结合实际来拟定责任制内容的情况,基本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终结果必然是使责任制的落实只停留在表面上,成为了一句空话。 在责任考核上,多流于形式化,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大多以定性考核为主,基本以党委政府内部考核为主,并没有明确“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具体办法,考核指标界定不清楚,缺少量化指标、细化举措。
考核运用模糊。突出表现在奖惩不分明,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尤其是在责任追究上存在怕的思想。
检查考核中,发现了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脱甚至出现失职等问题。 在责任追究时不愿下狠手,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较少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存在重大腐败案件中主要领导干部“毫发未伤”的情况,干部推荐使用时也未能作为重要依据参考。
结合当前基层党委(党组)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四责”。 知责任主体之责。
要突出责任主体,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 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公开授权明责,上级在抓好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要按照其管理权限对下级党委公开授权,明确哪些责任由上级党委承担,哪些由下级党委负责,做到心中有数,在自己应该。
6.党员干部一岗双责检讨书尊敬的x书记: 这里,我只向您作出检讨。
因为您就是党的化身,亦是党。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的学习和深刻反省,我已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
为了更好的开展今后的工作,锻炼和提高自己,将书本上的自己彻底消灭,而替之以与现实接轨的自己。现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诚恳态度,向您及您所有的党委作出检讨。
一是工作经验欠缺,不适应工作,并且在种种原因下,越发不能接受这种让我灵魂不得安宁的工作现状。今天,我痛定思痛,按照纪委书记和人大主席的谈话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坚持自己的追求,并且要对残存在我思想深处的理想主义分子彻底肃清,不让其有抬头蔓延之空间,让自己整整齐齐地脱胎换骨,变成一个对党,对社会“有用”的人,而非“无用”的人;其次,要积累对工作有益和有良的经验,并将这种有益和有良的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是纪律性不强,自由主义泛滥。由于各种不适应,加之自由主义在心中作祟,才犯下了今天这样严重的错误。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则办事,认真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做到早请示、晚汇报。在努力工作的同时,要毫不留情地铲除掉隐藏于我身各个角落的自由主义成分。
自始自终相信“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这一古训。通过这次事件的发生,给我教训最大也是震憾我灵魂最深的经验只有一句话:无论做事还是做人,都要循规蹈矩。
也只有循规蹈矩,方可成圆。 通过此次教训,我将当作极其宝贵的经验财富加以吸取,并深刻铭记于心,时常警醒自己。
7.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两个责任”新论述的重大意义 有利于强化各级党委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
过去很多地方的党组织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责任,“一岗双责”观念淡薄,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也要承担主要的责任,如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好,首先要问党委的责。
这就给各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增加了压力,加重了责任,从而增强他们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有利于增强责任制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
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如果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者发生系统性、普遍性、区域性的腐败问题而不查处、不报告,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将被倒查,被追究责任。
有利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抓好主业。过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
明确“两种责任”后,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腾出的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
主要包括5个方面: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
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示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的对象包括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委政府管辖的各职能部门,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机关事业单位;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内容包括党委关于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实施情况;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支持配合纪委开展执纪监督和查案件工作情况等。
监督的方式方法包括,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威慑力;依靠群众开展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防止出现责任虚置、责任不清的现象。
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既管好自己,又要对班子和队伍严格教育管理。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出了问题,要视情况追究分管领导甚至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对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做到“真兑现”、“硬挂钩”。
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实好 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责任制的龙头作用体现不够。
一些地方和部门认为落实责任制是纪委的事,纪委“包打天下”。由于纪委力量单一,没有形成全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
责任内容重点不突出。该细化的没有细化,该具体的不具体,定性指标、软指标多,定量指标、硬指标少。
考核形式单一。很多地方是年头年尾抓一抓,年初分解、年终考核,平时很少督导检查。
考核以听汇报、看资料为主,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不重视运用相关信息。
组织、审计、检察、公安等部门在工作中收集了很多关于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方面的信息,但没有运用到考核中来。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很多人头脑中形成了“只要个人不贪不占就没问题”的思维定式,在追责问责上不愿下狠手,追责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 落实“两个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需要从以下方面着力。
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经常性地讲责任,才能明责任、强责任。合理设定责任内容。
遵循“明确简便、定量为主、奖惩适度”的原则,力戒“大而空”。地方和部门单位主动查案件的,要给予加分,以示鼓励。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考核预告制度、公开评议制度、分类分时段考核制度、随时抽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
实行“签字背书”。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行为报告,必须由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签名。
一旦出了问题,就能够依据签字追根溯源、实行倒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要实行终身追究制、连带责任追究制。对发生腐败案件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
8.什么是“一岗双责”,请结合实际谈谈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何在新的岗答:“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比如,某个业务处室的领导,他的岗位主要职责是搞好业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处室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9.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要有充分准备,要有戒惧之心,要有忧患意识,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体现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政干部平时的工作职责上。各级党政部门要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针对不同情况、不同事项,建立不同内容的“共管”、“双责”和“同责”责任制,保证日常工作共管化、双责化、同责化。还要体现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政干部的日常考核制度上,要任用那些有“同责”“双责”意识并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同责”“双责”制度的干部。
10.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首先,明确“一岗双责”的含义:“一岗双责”是指,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其次,要做到一岗双责”,就必须: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牢固树立敢抓敢管是胆识、会抓会管是本事、不抓不管是失职的理念,尽职尽责。二要做个“有心人”。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结合,与中心工作结合,一同进行部署;在平时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苗头消灭在萌芽,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让干部真正切身感到廉政建设失职的“痛”。三要做个“黑脸人”。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要敢于批评,及时打“预防针”,早防范、早警示。要严格管理,要严格追究。
四要做个“细心人”。必须针对干部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住细节,管好思想,管好工作,_管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