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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
品管年终工作总结 一、工作计划 1、了解公司品质部的组织架构及公司其他部门的大致情况。
2、了解、熟悉制造部的质量管理系统的运行现状,对质量体系、运作流程、生产制造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点及关键质量数据进行详细的考察,针对现存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方向。 3、根据制定的工作目标,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
二、华北的现状及改进建议 1、品质部管理架构 2、质量管理体系 3、IQC 4、IPQC 5、QA 6、公司内部例会或品质例会 7、生产QC的组织和岗位资格认定 8、客户退回板的分析及后续改善跟进 9、维修板的维修质量的考核及反馈到前端的及时性 10、DCN/ECN更改 11、品质目标的分解 12、物料、成品的编码原则 13、设计/工程对生产工艺的研究、对生产作业的指导 14、防静电措施 15、质量意识的培训与宣传 16、推行“5S” 1。 1品质部架构(现) 1。
2品质部架构(新) 2。1质量管理体系 现状: *品质控制的范围只有制造过程,没有覆盖到前端的供应商、研发设计等部门。
*整个公司欠缺一个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来支持和掌控所有的活动。 *各部门没有明确的质量考核指标。
2。2质量管理体系 3。
1 IQC ---------------- (查不到范文,不是会员看不到)。
保证进公司的原料附和公司的要求;以最低的成本(物质。
时间。人力等),创造高效益;保证公司的产品附和客户的所有需求;以下是品管人员职责说明书一. 品质经理:1。
督导各部门提升产品质量,防止异常发生,达到公司的品质目标。2。
协调及推动各部门按ISO9000各要素运作。 3。
召开各种品质会议,协调各部门处理品质异常问题。4。
审核相关部门呈交的品质文件。5。
对进料品质进行最终判定,并推动IQC、QE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辅导、稽核、评估、追踪改善等。6。
定期主持召开供应商评审会议及对供应商评估7。督导QE主管及时处理生产品质异常问题和客户投诉的回复追踪,确保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
8。督导产品可靠性测试和新产品试投产的品质改善及可靠性测试9。
对成品的品质进行最终判定,10。协调IQC验货的各项工作。
11。督导并审核品质周报、月报表。
12。对下属进行考核、评定。
二、品质保证主管:1。确认及更改公司之品质体系有效文件,维护公司品质体系有效运行。
2。根据公司程序文件指引指定切实可行的二、三级支持文件5。
定期制定内部评审及管理审查计划,推动各部门人员执行ISO9000之要素。6。
协调及督导各部门对品质体系中出现不符合项目的改善和追踪是否有效,并记录存档,汇报管理者代表审批。7。
分配及安排外部评审之时间和评审前准备工作。 8。
督导各部门正式文件之排版及校正,并进行统一编号的标准化管理。9。
督导内部文件之文件分发、回收、保存、更改作业。10。
协助品质经理相关的品质管理工作11。对下属进行考核、评定三、QE主管:1。
根据工程资料内部要求及时对产品的有关项目组织实验室测试2。 制订品质计划。
3。对各种材料及成品之检验标准书进行审核。
4。即时处理客户抱怨及退货,以确保客户满意。
5。主持每周品质会议,并推动全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提升品质。
6。统计、分析各品质会议,并推动全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提升品质。
7。统计、分析各阶段品质不良,并推动各部门改善,以达到目标。
8。针对材料不良辅导供应商分析、改善。
9。做好品质记录,以便追溯。
10。稽核评估供应商,并做好相应记录。
11。考核下属业绩。
四、IQC主管遵照并执行公司的品质管理制度。并督导全体IQC人员确实执行;,尽最大能力完成任务。
2对IQC的总体事物进行规划,制定IQC内部之品质检验计划、目标,并督导完成。 3。
工作的合理分配。合理分配IQC的日常事务至组长,并督促其完成。
4。培训计划的执行。
制定IQC年度、季度、月份的培训计划,并对实验员的指导考核。5。
完成对检验标准书、作业指导书的制订工作。6。
品质鉴定与判定。针对IQC进料检验时的材料异常,相关标准作鉴定与判定,并签署意见。
7。对每日、每周、每月的品质检验表的审核。
8。对内与各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协调处理IQC日常事务,对外与各供应商主动沟通,了解供应商品质状况,并督促其进行品质改善。
9。每月协助品质经理定期召开三级供应商评审会议,督促供应商的品质改善。
10。对下属业绩考核五、职员1。
IQC中专含以上学历,年龄20—25周岁。熟悉IQC的工作流程,至少1年外企IQC工作经验。
了解ISO9000质量体系。会使用卡尺,光普仪,投影机等量测仪器。
会电脑基本操作。2。
量测仪器的使用及注意事项。3。
压铸模产品和需外加工产品的品质重点及注意事项。 4。
不合格品的处理。5。
相关表单的填写。6。
其它。2。
SQC中专含以上学历,年龄20—25周岁,至少1年外企SQC工作经验。熟练操作电脑(WINDOWS OFFICES等软件),熟悉QC七大手法,能用电脑绘制”柏拉图,管制图”等。
对ISO9000有所了解。 1。
日常报表及统计图的制作。2。
具的使用及注意事项。3。
产品的检验重点及相关表单的填写。4。
其它。3 QA 。
6。 大专含以上学历,年龄22—30周岁,熟悉ISO9000质量体系。
会使用三次元,投影机,深度规等量测仪器。熟悉SQE的工作流程及客诉客退的日常处理。
电脑操作熟练。1。
量测仪器的使用。2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品质重点及注意事项。
3不合格品管制及客诉客退处理。4相关表单的填写。
5了解相关工作流程。
4.求一篇关于冬季安全质量检查的工作汇报标签:安全,质量,汇报提高煤矿安全检查的实效性--《露天采矿技术》2008年03期 本文献来源中国知网 安全检查是企业在安全管理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
根据目前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从安全检查意义、组织方式、怎样进行安全检查以及重在整改落实等方面,分析讨论如何正确运用好安全生产检查这一有力手段,提高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效性,确保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
---------------------- 古莲河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信息 发表日期:2008年12月26日 2008年12月19日-----12月22日,按照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孙立勤科长带领安全科工作人员深入露天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冬季生产忙、节日临近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重点检查了采区生产作业现场和露天爆破环节、持证上岗、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表现在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劳动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有的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
二是作业人员在爆破作业中没有严格执行爆破作业规程,作业中存在着平行作业现象,极易发生伤亡事故。三是生产现场管理不到位。
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对不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根据上述发现的问题,孙立勤科长强调:元旦、春节即将临近安全生产工作更要引起基层领导的高度重视。
一是要上岗前召开班前会,增强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采区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无伤亡事故。
二是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操作,露天爆破不准平行作业,防止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对没有履行贯彻“规程”的单位提出批评,督促其补办手续认真贯彻执行。
三是按照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加强采区的现场管理。进入生产高峰、更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不能忽视。
一定要检查到位、指导到位、跟踪问效到位。安全检查历时4天,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 关于切实抓好有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材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内详 更新时间:2005-6-15 >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煤炭安全生产有关会议及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我镇辖内双证矿和转制矿井的安全监管工作,我镇今年以来,党委、政府始终将抓好煤炭安全生产监管这项工作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并作为煤炭政法组具体抓落实的一项中心工作,具体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 一、端正态度、明确责任 > 今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抓好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列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思想上统一明确:煤炭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讲安全就是讲政治,讲安全就是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抓安全就是抓稳定的指导思想。 为了切实抓好我镇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从三月份镇里调整了煤炭组的领导班子,充实了监管力量,将煤炭、政法两个组合并为一个综合组,人员由原来的4人增加到9人。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有证矿的安全监管力度,镇政府明确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对每个持证矿井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明确了煤炭政法组的安全监管责任人,同时还明确镇党政领导对各矿井安全监管责任到人。
从而使我镇有证矿的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一个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大了我镇有证矿的安全监管力度。 > 二、安全监管,落实到位 > 为确保我镇有证矿井生产整改的安全,我镇煤炭政法组人员不但加强对有证矿的安全监管力度,而且还克服畏难、厌烦情绪,坚持抓好对非法小煤窑的整治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发现一处,惩治到位,坚决不允许任何非法小煤窑的存在。
由于我镇巩固和加大清整非法小煤窑力度,措施过硬,到目前为止,无一处非法小煤窑存在。为保证我镇对有证矿的安全监管落实到实处,我镇煤炭政法组的安监人员加大了对各矿井的安全监管力度。
从四月一日起,不定期地对有证矿进行了安全检查。在四月份当中,对各矿井安全检查两次,安全抽查和安全督查两次。
在检查过程中,我镇安监人员对各矿井进行了认真排查,查出安全隐患71条,对各矿井检查、抽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都能及时落实责任到人。为使各矿井的安全隐患按要求整改到位,我镇安监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实行继续跟踪,严格要求各矿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扎扎实实搞好安全隐患整改,决不能允许有任何侥性心理存在,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搞好安全再生产”的原则,确保我镇有证矿的生产整改安全。
> 为进一步将各矿井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实处,我镇在四月份召开了各矿井负责人会议,并由安监站与各矿井签订了安全责任合同书,使各矿井的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人更明确,监管力度更加大。 > 为保证“五?一”期间各持证矿的安全整改工作在安全上不出任何差错,我镇政法煤炭组节假日未休息。
主管煤炭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安监站人员一同对各矿进行安全督查和安全检查,监督各矿切实抓好假期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 三、强化安全意识,搞好上岗培训 > 为增强我镇有证矿所有从业人员的安。
5.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怎么写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6.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范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第五条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第六条 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第七条 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第九条 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 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第十一条 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
第十二条 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条 凡是在辖区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国内销售的),必须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第79令要求。 第二条 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第三条 对从事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后,方可出厂销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审报告。
第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第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要求,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保存企业购销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
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应当保存3年。 第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
生产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设备和场所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含食品加工助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并建立台帐,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和国家要求备案的其他事项报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八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
第九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其企业标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
第十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明;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取得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资质。
食品生产加工企。
7.现场品质管理和员工管理总结产品质量、检查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8.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范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第五条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第六条 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第七条 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第九条 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 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第十一条 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
第十二条 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条 凡是在辖区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国内销售 的),必须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第79令要求。 第二条 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第三条 对从事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后,方可出厂销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审报告。
第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第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要求,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保存企业购销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
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应当保存3年。 第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
生产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设备和场所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含食品加工助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并建立台帐,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和国家要求备案的其他事项报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八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
第九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其企业标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
第十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明;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取得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资质。
食品生产加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