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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酒店现代安全防范与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及突发事故应急与处置实施手册〉 目录:第一部分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第一章 安全防范工程的立项与委托第二章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技术基础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二、安全防范工程系统设计的要求三、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重点内容四、安全防范系统初步方案设计阶段五、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六、安全防范工程的机房照明设计七、安全防范工程的供电与接地设计八、安全防范工程的机房设计九、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十、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十一、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十二、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十三、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十四、普通风险对象的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十五、普通风险对象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宾馆酒店现代安全防范与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及突发事故应急与处置实施手册第三章 防盗报警系统设计一、防盗报警系统前端探测设计二、防盗报警系统信道传输设计三、防盗报警系统中心监控设计第四章 电视监控系统设计一、电视监控系统选型二、电视监控系统前端设备的选型与安装设计三、传输方式的选择与线路设计四、电视监控系统的结构设计与设备选择第二部分安全防范工程的技术基础第一章 安全防范技术基础一、安全防范技术基本知识二、安全防范技术应用范围三、安全防范技术研究的内容、重点和报警器材的分类四、安全防范工程项目的实施步骤五、安全防范工程风险等级划分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中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分类与代码七、安全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八、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标准体系表九、安全防范系统的发展前景宾馆酒店现代安全防范与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及突发事故应急与处置实施手册第二章 防盗报警系统基础一、防盗报警系统的组成二、防盗报警系统前端探测部分的设备三、防盗报警系统信道传输部分四、防盗报警系统中心监控部分的设备五、防盗报警系统验证警卫部分第三章 电视监控系统基础一、电视监控系统介绍二、电视监控系统的前端设备三、电视监控系统的传输设备和传输方法四、电视监控系统的控制台五、电视监控系统的中心设备六、数字监控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第四章? GPS / GIS / GSM 监控报警系统一、GPS定位原理与方法二、GPS布网方法三、城市汽车防盗反劫报警系统四、城市汽车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性能比较五、地理信息系统六、GPS / GsM 汽车防盗预警系统宾馆酒店现代安全防范与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及突发事故应急与处置实施手册第五章 综合布线系统基础知识第六章 线槽规格、品种和监控系统中常用的传输电缆第三部分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技术第一章 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技术基础一、工程施工的具体要求二、工程施工图的绘制三、入侵报警电视监控系统工程布线四、建筑群间电缆线布线技术五、光缆布线技术六、光缆连接的制作第二章 防盗报警工程的施工技术一、防盗报警工程的施工准备二、防盗报警工程各类探测器的安装要求三、防盗报警工程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要求四、安全防范工程中其他子系统的安装要求第三章 电视监控工程的施工技术一、电视监控系统施工二、前端设备的安装三、电视监控工程电缆施工四、中心控制设备的安装宾馆酒店现代安全防范与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及突发事故应急与处置实施手册第四部分安全防范工程的测试和调试技术第一章 安全防范工程测试检验的有关技术一、安全防范工程侧试检验的具体要求和内二、传输线路测试三、安全防范工程前端设备测试四、安全防范工程中心端设备测试检查五、安全防范工程系统功能的测试检验六、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测试检验七、电源测试检验八、防雷与接地测试检验第二章 安全防范工程调试的有关技术一、安全防范工程调试的要求二、设备调试三、分系统的调试四、系统调试五、其他系统调试宾馆酒店现代安全防范与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及突发事故应急与处置实施手册第五部分安全防范工程验收第一章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一、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执行的法律依据和验收的条件二、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三、电视监控系统工程验收要点四、入侵报警系统验收五、巡更管理系统验收六、停车场管理系统验收七、出入口控制验收八、安全防范工程验收使用的主要表据第六部分保安生管第一章 保安主管第一节保安主管岗位描述第二节保安主管岗位要求第二章 保安基础知识第一节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第二节现场保护常识第三节紧急救护常识第三章 保安服务管理第一节保安巡逻服务管理第二节保安门卫服务第三节保安守护服务第四节保安押运服务宾馆酒店现代安全防范与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及突发事故应急与处置实施手册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节消防基本知识第二节消防管理措施第三节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第五章 安全应急与处理第一节保安服务应急预案第二节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第六章 保安队伍管理第一节保安员聘用、培训第二节保安员日常管理第三节保安队员管理艺术第七部分治安管理第一章 治安管理概述第一节治安及治安管理概念第二节治安管理的任务及范围第三节治安管理。
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重安全,保平安是我园长期坚持抓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幼儿园师生的平安,我们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我园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负责任,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根据文件要求及部署,我园组织有关人员对幼儿园消防安全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作以下汇报: 1、查通道是否畅通: 我园现有安全出口三个,楼内走廊、双向楼梯及出口无任 何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通向楼外的出口全部安有“安全出口”应急指示灯,每个楼层的两侧走廊也都安有“安全出口” 的指示。
2、查疏散应急灯: 楼内共安有六盏应急照明灯,均能正常使用,以确保断电时应急照明。 3、查器材: 我园一直没有消防栓,为此共配备了近8个灭火器,此次经过检查,均在有效期内。
4、查灭火常识: 在原有的消防常识讲座的基础上,对部分教职工特别是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了有关灭火知识的抽查,对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查护栏:为防盗及防止幼儿坠楼,原楼内及走廊窗户上安有护窗栏,现均已拆除,在确保幼儿无坠楼危险的情况下,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安全隐患: 我园食堂与教学楼相距太近,消防大队也限期整改,我园已上报市教育局基建办,但仍未得到解决。 网上搜的,自己加加减减改改。
为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有效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一节 职责分工 第一条 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对区内旅馆业审批发证、监督检查等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保障系统正常运行,适时开展清理整顿活动,组织对派出所、旅馆业户的业务考核。 指导、督促派出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档案,开展日常检查,组织对旅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第二条 派出所负责辖区旅馆业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对新办旅馆进行初审,协助治安管理大队和旅馆业户搞好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掌握辖区旅馆业户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管理档案。
监督旅馆业户加强治安管理,建立规章制度,设立治安保卫组织,完善安全措施。搞好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加强对旅馆信息采集、传输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辖区旅馆进行安全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不按规定验证登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节 监督管理 第三条 定期组织治安检查。
派出所对辖区旅馆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治安管理大队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派出所检查时应建立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旅客入住登记、信息传输、安全保卫、制度落实等情况,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四条 派出所每季度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等级化管理要求,对辖区旅馆业考评1次,并通报考评情况,纳入派出所旅馆业考核内容。 第五条 严格审批发证。
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新办旅馆,须先经辖区派出所初审后方可上报治安管理大队审批,治安管理大队对上报的审批材料要认真审查,并实地检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六条 治安管理大队对旅馆业例行检查时发现的违法及安全隐患问题,立即通报辖区派出所进行查处整改,派出所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结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治安管理大队。
第七条 治安管理大队对旅馆实行年度综合安全检查考评,每年对所有旅馆的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日常治安管理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评,提出考评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八条 治安管理大队定期组织对派出所社区民警和各旅馆业户负责人、安全保卫人员和前台登记人员的教育培训。
派出所每季度对旅馆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 严密控制旅馆业户的治安动态,治安管理大队和派出所依据分工,依法查处旅馆内存在的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各种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经营旅馆。
第十条 派出所要在旅馆中有计划、有目标地物色、布建和使用治安耳目。 第十一条 派出所与旅馆业户逐一签订《治安责任书》和《保证旅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使用责任书》。
第三节 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 派出所分别建立旅馆审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一户一档,及时掌握辖区旅馆业 户底数和基本情况,并针对增减情况,及时进行列管和撤管,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 派出所旅馆审批档案包括特种行业许可申请表、辖区单位基本情况表、旅馆平面图、开业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治安安全保证书、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责任书、保证旅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使用责任书、治保人员登记表、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备案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安全检查纪律等内容。
第十四条 派出所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包括从业人员培训名单、签到表、培训方案等内容。 第四节 旅馆治安管理 第十五条 申请开办旅馆,必须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后,方可开业,严禁无证经营。
第十六条 旅馆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经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意见,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无私自变动等问题。 第十七条 经营旅馆必须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明确负责人和成员,每天至少有2名安全保卫人员昼夜24小时在岗在位,不间断地对客房周围进行巡查,中小旅馆安全保卫人员可兼职,较大或有条件的旅馆须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第十八条 旅馆负责人、前台登记服务人员、安全保卫人员须经公安机关审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派出所指导旅馆业户必须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旅客住宿登记制度、值班交接制度、旅馆信息采集传输制度、可疑情况报告制度、旅客财物寄存制度等。
第二十条 旅馆在前台醒目处及所有客房内须放置旅客须知,保证旅客在入住前,便可了解安全知识,安全须知内容应包括: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等。 第二十一条 旅馆必须具备安全防盗设施。
新开办旅馆必须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和闭路电视监控设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