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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产品的设计非常复杂,针对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内容要求,以下是标准需要涉及的内容:
基金产品的名称
基金架构和参与形式
基金规模和投资起点
拟投资项目遴选要求
投资期限
退出/转让的规则和方式
收益分配规则和条件约定
基金管理团队介绍及历史业绩
基金费率及支付方式
托管机构和方式
风险控制机制
重点拟投项目的介绍
其他内容
以上内容基本涵盖了所有基金产品的设计项目,如果是特殊行业,前面应加上行业和市场研究的相关内容。
2.私募基金机构自查组织的成立人员有什么要求6、您的高管人员符合岗位设置要求吗?
◆ 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至少2名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其中,合规\风控负责人必需设置,且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 若您已做到该岗位设置要求,请直接下查第7条。
◆ 若您尚未具备相关要求,请抓紧时间落实整改,否则:
(1)律所将无法为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2)进而,您将无法完成基金产品的备案。
3.私募基金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第一,法律规范缺失,合法形式与非法形式并存,不利于监管。
第二,经营操作失控,易于成为违规资金入市渠道,特别是非法私募基金容易与上市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其隐秘性极强,内幕交易及操纵股价的现象屡发,从而引发市场风险及信任危机。第三,操作风格与公募基金同质化,效率低下且业绩不振,收费偏高,其收益率并不显著优于公募基金;申购赎回的频率较高,破坏私募基金的相对封闭性,难以构筑长期稳定的资产运行环境。
想要深入的学习私募股权投资的 建议可以去今日英才网校看下有关私募股权基金的课程,。
4.基金检查的通知怎么写以下是基金检查通知的范例,可供参考:关于开展基金公司专项检查的通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度基金管理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2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对你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针对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的以下情况进行重点专项检查: (一)守住三条底线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公平交易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检查公平交易分析的方法及其有效性,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重大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买卖托管银行发行的证券、买卖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及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等违法关联交易行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对公司员工特别是投资、研究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证券投资活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利用基金非公开信息获取利益的情况。
(二)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机制建立及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报告和识别制度、合规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以及上述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内部研究报告是否涉及内幕信息,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投资决策、交易的行为;投资决策机制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执行。
(三)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备及有效性。重点检查:风险管理制度是否涵盖了风险评估、风险识别、风险监控与分析、风险报告、突发性事件与风险应急机制等不同风险控制环节;是否涵盖了对各类产品、业务特别是对创新产品、创新业务的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的管理;是否涵盖了基金运作及公司日常管理主要的业务风险,特别是投资风险、后台运营风险和信息技术系统风险等;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子公司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和母子公司业务防火墙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传递、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四)公司治理结构以及相关制度的完备性及执行的有效性。重点检查:公司是否独立运作;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是否有效制衡;董事、监事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特别是独立董事是否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公司相关会议的原始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按规定存档。
二、检查工作安排 (一)公司自查 你公司应对照上述检查重点,梳理制度和流程,核查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要配备必要的自查资源,确保自查工作成效。一要建立完善自查工作机制,明确自查工作权责,落实责任追究;二要梳理业务风险点,建立完善自查工作底稿,细化自查项目,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检查重点;三要完善自查工作留痕制度,建立自查工作档案,包括自查报告、自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和证据。
公司应于2013年4月1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我局报送自查报告(含自查工作底稿),自查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自查范围、自查方法、自查情况、发现的问题、责任追究、整改措施等。 (二)现场检查 我局将对你公司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查,评估自查效果,结合近年来你公司在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表现,于4月底前启动专项检查工作,并于8月底前完成。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公司制订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对自查不认真、不严密、走形式、走过场的公司以及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