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插件-广告管理-首页/栏目/内容广告位一(PC) |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在的问题: 1、扩大结构性矛盾 地方政府负债投资整体上降低了社会投资效率和经济增长质量,扩大了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
许多地方政府大规模启动的投资项目效率很低,尤其是机场、公路的重复建设项目有许多建成即亏损,给当地财政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也降低了经济增长的素质和质量。 2、恶化信用环境 债务约束软化,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
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地方债务的展期、拖欠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财政该支未支、该补未补还直接损害不少企业的利益。地方债务不能到期清偿还会产生严重扭曲的市场信号,动摇投资与消费信心,使得后续的政府投资项目筹资、经营变得困难重重。
金融风险放大 高居不下的地方债务积累了庞大的金融风险。地方政府通过对控股或全资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借款垫付地方债务是转轨时期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地方债务向金融机构转移导致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状况恶化,金融风险累积。
城市商业银行平时的经营普遍受到当地政府的强烈干预,一般地方政府都是城市商业银行的最大股东,向大股东的关联贷款庞大是引发其财务风险的重要原因。 债务风险是社会稳定的隐患 一些感到财政收入不足、上级财政“补贴”不足、同时无力变相发债或借钱的地方政府或机构,往往情不自禁地利用手中职权向社会强行摊派或收费。
个别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由于无法按期归还银行债务本息或拖欠工程款,使他们疲于应付筹措资金还债,这不仅使政府的正常工作受到干扰,而且影响了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 扩展资料: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偿还途径: 1、增加国家预算中用于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支出; 2、利用股市变现国有资产,变现收入的大部分用以充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开征存款利息税; 4、发行养老保险国家债券; 5、发行养老保险彩券; 6、开辟新税种——个人住房房产税、遗产税及其他; 7、扩大共济基金 可运营部分的投放渠道和投放力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隐性债务 百度百科-地方债务。
2.多地启动摸底清查隐性债务 如何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如何有效遏制隐性债务?
要稳杠杆,不再增加杠杆率,再花一段时间降杠杆,不能再加大风险隐患;
要靠软着陆的方式解决问题,要防止处置不当引发新的风险。
决心解决各级政府、国企预算软约束的问题,收缩资产负债表将是一种选择。
应对政府债务风险要跳出债务本身,从投资的角度关注债务的使用。过去控制债务风险往往就是从发债规模上入手,忽视了债务投资使用效益,如果政府债务使用得当,收益能够覆盖成本,债务风险就是可控的。
采取四大措施处置隐形债务:
一是要对隐形债务进行筛查分类,隐形债务不是无形债务,可以对其规模、性质、年限进行筛查梳理分类,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因地因事制宜,掌握债务资金链条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节点,以疏为主,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三是建立政府信用保护机制和隐形债务隔离墙,坚决剔除不属于政府债务的隐形债务,防止隐形债务向政府转嫁;
四是对属于政府债务的隐形债务要区别情况对待。有资产、可运转、有效益、可变现的隐形债务要规范运作,合理化解;对资产不完整、资金运转困难、低效或无效的债务要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预警,分清时段,区分性质,明确责任,制定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处置方案、偿还计划和时间表,通过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盘活债务资产、在政府可承受能力范围内调配资金等多种手段逐步加以解决。
为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处置隐形债务,需要在财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加快改革。建议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清政府和国有企业的投融资边界;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加强对地方违规举债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控制住地方官员的道德风险。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加强金融监管,引导金融机构回归资管本质,禁止违法违规担保。
3.什么是隐性债务如何有效遏制隐性债务? 要稳杠杆,不再增加杠杆率,再花一段时间降杠杆,不能再加大风险隐患; 要靠软着陆的方式解决问题,要防止处置不当引发新的风险。
决心解决各级政府、国企预算软约束的问题,收缩资产负债表将是一种选择。 应对政府债务风险要跳出债务本身,从投资的角度关注债务的使用。
过去控制债务风险往往就是从发债规模上入手,忽视了债务投资使用效益,如果政府债务使用得当,收益能够覆盖成本,债务风险就是可控的。 采取四大措施处置隐形债务: 一是要对隐形债务进行筛查分类,隐形债务不是无形债务,可以对其规模、性质、年限进行筛查梳理分类,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因地因事制宜,掌握债务资金链条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节点,以疏为主,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三是建立政府信用保护机制和隐形债务隔离墙,坚决剔除不属于政府债务的隐形债务,防止隐形债务向政府转嫁; 四是对属于政府债务的隐形债务要区别情况对待。
有资产、可运转、有效益、可变现的隐形债务要规范运作,合理化解;对资产不完整、资金运转困难、低效或无效的债务要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预警,分清时段,区分性质,明确责任,制定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处置方案、偿还计划和时间表,通过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盘活债务资产、在政府可承受能力范围内调配资金等多种手段逐步加以解决。 为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处置隐形债务,需要在财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加快改革。
建议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清政府和国有企业的投融资边界;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加强对地方违规举债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控制住地方官员的道德风险。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加强金融监管,引导金融机构回归资管本质,禁止违法违规担保。
4.什么是政府隐性债务政府隐性债务从理论上来讲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主要通过不合规操作(如担保、出具承诺函)或变相举债产生。
目前各界对于隐性债务仍缺乏统一口径和认定标准,未来如何处置、是否可以通过新一轮甄别使其显性化目前还未明确。 按照15年财政部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定义,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
如果编制地方政府自身的资产负债表,隐性债务不会被计入负债,一是由于隐性债务的举借主体不是该政府会计主体(地方政府),二是隐性债务的偿付不是现时义务,而是由某些未来的事项所决定(如融资平台自身是否能偿债),且金额也可能无法准确地计量(取决于举债主体自身能偿还多少),换言之,隐性债务基本都属于或有负债。
5.什么是隐性负债隐性负债一般是指未在企业或者个人的征信报告中体现出来的负债。通常包括在小额信贷、典当等机构的贷款,民间借贷、亲戚朋友间的借款及其他无法在征信报告中体现出来的负债。
隐性负债一般指没有记录在资产负债表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者某种因素的改变而显性化的债务。这种债务的显性化可能会造成长时间内企业盈利能力逐步下降,也可能在短期内带来企业资产的突然损失。
隐性负债是指那些并不由法律或政府合同加以规定,但由于公众期望,或政治压力,政府必须担当的道义责任或预期责任。长期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经济。职工为国家创造了巨大财富,这些财富被统一纳入计划,用于国家建设。发给工人的工资只是工人应得收入的一小部分,其中很大一部分变成了公费医疗、福利分房、退休金等承诺。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将不再承担过重的社会职能,上述承诺无法兑现。经济学中称之为国家对工人的“隐性负债”。政府的隐性负债主要指政府的社会保障资金,特别是养老金的欠账。据世界银行1996年测算,这部分债务1994年占中国GDP的46-49%,大约为21468-32202亿元。
6.隐性债务 隐性债务是指什么隐性债务是指在计划经济时期下,劳动者个人对养老保险不作任何投保,养老金由国家承诺。然而,在体制转型时由于实行了个人账户,这些人没有个人账户资金的积累 ,所以国家必须对这些人的养老金进行偿还。在中国被称为“隐性债务”,智利称其为“转制成本”。
隐性债务主要有“老人”的隐性债务和“中人”的隐性债务。“老人”是指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已经退休的人。“中人”是指在新制度实行前工作,但是还未到退休年龄的人。
扩展资料:
隐性债务偿还途径:
1、增加国家预算中用于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支出。
2、利用股市变现国有资产,变现收入的大部分用以充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开征存款利息税。
4、发行养老保险国家债券。
5、发行养老保险彩券。
6、开辟新税种——个人住房房产税、遗产税及其他。
7、扩大共济基金 可运营部分的投放渠道和投放力度。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隐性债务
7.隐形债务审计怎么审计一是全面摸清“隐形债务”规模。组织对地方政府“隐形债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逐步清理不规范行为,控制“隐形债务”的过快增长。
二是继续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行为。在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地方债的发行机制和交易机制,在“堵旁门”的同时,不断完善地方债发行的正途。
三是加快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革步伐。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存量债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四是进一步推进地方事权财权改革。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更好地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让“钱”与“事”相匹配,有效解决政府债务等过去财政关系不理顺形成的一些问题。
8.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有哪些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有:1、介绍本企业的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注册资金、员工人数、占地面积等。
2经营状况:包括年营业额、平均毛利、税负率、库存回转天数、应收账款天数、坏账率、及企业资金负债表。 2、介绍本企业的债务债务的现状、特点、原因: 企业债务是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负债。
对于企业来说,债务的来源包括三种:战略性分钟内需要而筹措的长期债务,短期资金不足而借入的短期借款以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付项目。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3、对于本企业的债权债务的对策和建议: 对本企业债权债务的情况,分析其原因,针对性的给出对策,采取措施纠纠正和预防。
比如应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重视对客户的资信评估,强调对于合同的审批,避免履约风险,加强对于交易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注意保存各种交易资料。应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重视对客户的资信评估,强调对于合同的审批,避免履约风险,加强对于交易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注意保存各种交易资料。
加强企业内部的沟通交流,一旦发现某个环节有问题,及时通报各个部门,避免同样的失误继续存在,杜绝各自为战的状态。
9.隐性债务问题是什么意思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中,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以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为准,可以分为基金制和现收现付制两类,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是在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强制下,由社会保障养老体系覆盖范围内的个人在其年轻时按一定比例自我积累形成的、以个人账户形式保有的养老基金,用以保障其自身年老时的基本经济生活安全。 对于任何一个社会而言,在此类基金形成之时都将面对全部年龄层次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体系覆盖范围内的参与者群体,在其参与者群体中的已参加工作者和退休者,此前没有缴纳过以个人账户形式存在的养老金,无法按照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制度‘自我积累、自我保障’的基本原则获得养老金,然而由于他们已经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拥有(现在和将来)获得养老金的权利,这样就产生了基金的筹集和支付的实际情况与其基本原则之间的矛盾,形成了在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体制下的国家对于其覆盖范围内退休者和在职者的某种负债,这就是隐性债务。
具体关系如图1所示。 这里,为便于读者理解有关概念和叙述的简洁,我们对于隐性债务中的相关名词作如下解释:‘新人’是指在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体制下刚参加工作的群体,他们的养老金完全可以按‘自我积累、自我保障’原则筹集和支付;相应的‘中人’和‘老人’分别指在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体制下的在职者和退休者,他们未按上述原则支付的养老金是隐性债务的产生根源。
这一债务称为‘隐性’的原因在于其总体规模随时间而变化,并且是逐年地、部分地体现出来的。虽然对于基金制社会养老保险体制而言,隐性债务的发生是必然的,但是其存在具有时期性:从基金制社会养老保险的创立开始,到最后一个‘中人’退出其覆盖范围结束。
显然,隐性债务会影响到在基金制社会养老保险体制下养老金支付的顺利进行,因此必须得以妥善解决,否则就不能达到‘保障其自身年老时的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基本目标。 隐性债务可以具体分解为三个逻辑上具有承继关系的基本问题:隐性债务的责任认定、数值测算和债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