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首页/栏目/内容广告位一(PC) |
1.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与大量的法律援助需求之间的矛盾较突出。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有众多的法律援助需求者,特别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和普法宣传的深入,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特殊群体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特别是援助案件范围扩大后,须援助案件数急剧上升。
以工伤和劳动合同纠纷为例,2010年罗庄区仲裁委办理293件,今年办理188件,上述案件中,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凡是农民工的都属于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就有150件左右;另一方面,由于列入区财政办案补贴经费较少,能够用于法律援助的资源有限,受到人力、财力等条件的限制,法律援助中心只能量力而行,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仅限于刑事指定辩护案件以及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寻求法律援助的案件,其他许多依法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事项,我们还无力顾及。 (二)是法律援助队伍人员编制不足、专职律师缺乏。
法律援助工作站是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的,人员由司法所人员兼任。目前我区各基层司法所占编人员仅1个,既要负责司法所的工作,又要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这无疑增加其工作负担,影响工作效率。
其次,专职律师缺乏,目前罗庄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岗的只有一名专职法律援助律师。 (三)是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不高。
由于经费的制约,该区诉讼案件办案补贴发放办法是2006年制定的,诉讼案件每件补贴500元。2012年制定了非诉调解案件补贴办法,每件补贴50元,有时连律师支出的交通费都难以冲抵,导致律师办案热情低。
有些承办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中走过场,准备不认真细致,直接影响案件质量;有的法律援助承办单位将援助案件大多交由年轻律师和实习律师办理,缺乏资深律师必要的指导,办案质量不高。 (四)是经济困难证明缺乏完善的制度。
1、虽然《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执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公民如何证明自己达到经济困难标准,现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实践中的做法是要求公民提供乡镇或者街道政府盖章确认的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人到乡镇街道出具证明较为困难,一是街道未必配合;二是街道未必了解情况,也不愿出具。2、对于申请人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是否属实,以法律援助中心的人力和财力几乎无法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五)是民事援助与法院司法救助衔接机制和刑事法律援助中公检法司配合机制不完善。1、在《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做出了救助应援助,援助应救助的规定,但相互之间的衔接缺乏具体的制度。
2、刑事法律援助与法院的配合,在《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做出了规定,但目前与公安、检察尚无明确有效的配合机制。 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但要向人民群众宣传,还要向领导干部宣传,让他们真正意识到法律援助工作是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事业,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真正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保障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提高办案质量方面。
应建立资深律师优先办案制度,根据律师专业优势,建立资深律师名录,根据案件分类,优先指派相关专业的资深律师承办。因县区律师人数较少,专业面较窄,对有些专业案件指派律师可打破地域限制。
(三)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1、建立最低经费保障标准。
法律援助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一项社会事业,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财政负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时,应当根据当地人口,建立起政府对法律援助的最低经费保障标准。2、积极开辟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捐助,但如何接受、由谁接受捐助却没有明确。可参照慈善基金和光彩基金的模式,在市、县(区)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会,依法募集社会的捐助。
也可在慈善基金中设立法律援助专项基金,通过慈善基金会接受社会捐助,并明确政法系统的捐助列入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用于法律援助事业。 (四)建立经济困难证明和核实制度。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只是规定,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执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此,应在全省或全市范围内制定统一的经济困难证明和核实制度。我们的做法是让村居、乡镇街道司法所、民政所参与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并由司法所代为向申请人单位或村居核实。
这样不但了解情况,也方便申请人。 探索建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困难制度。
应与民政部门联系,建立困难群众资料库,将城镇低保、农村低保等群众纳入,凡是困难群众资料库中的,申请法律援助均免审查经济状况。这样方便群众,无需申请人再到村居、乡镇街道开经济困难证明。
(五)民事援助与法院司法救助的衔接应由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联合出台具体规定,就司法救助转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转司法救助程序、公函样式和负责部门作出具体规定。司法救助转法律援助,我们的做法是法院给援助中心出具指派。
2.当前基层法律援助存在问题及几点建议存在问题:
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程度还不是很高,还有不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因为不知道法律援助而没有从这一惠民工程中受益。
服务水平不高。由于受司法工作人员少,业务能力限制,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法律援助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经费保障不足。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经费保障,但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不足。
几点建议: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弱群众了解并运用法律援助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实效。
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按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完善镇乡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相关设备,方便困难群众就地申请法律援助。
突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基层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根据特定困难群体的特定需求,组织开展对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专项服务活动,总结经验,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社会效果。
强化保障措施。健全完善政府对法律援助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法律援助的资金投入,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资金保障机制,保证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关于法律援助的调查报告怎么写调查报告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一)标题。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调查报告”、“****调查”等。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
(二)正文。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有几种写法:第一种是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第二种是写明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第三种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前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要精练概括,直切主题。
2.主体。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结尾。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4.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和理由怎样写申请法律援助应具备那些条件? (一)已经立案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二)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民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范围内的案件。
其中民事案件有: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刑事案件有: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四)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律师辩护的刑事案件,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五)属于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范围的案件。
5.请求法律援助报告怎么写法律援助申请书的范文: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男/女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住宅电话: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职业: 工作电话:
文化程度: 文盲 小学 中学 大专以上
身体状况: 健康 残疾 严重疾病
人群类别: 残疾 老年 未成年 妇女 进城务工者 一般贫困者 军人军属 其他
曾否申请过法律援助: 否 是
前次申请时间: 地点: 申请编号: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案由: 低保待遇 社会保险 抚恤金/救济金 劳动报酬 工伤待遇 其他劳动争议
赡养/抚养/扶养 国家赔偿 见义勇为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其他
申请人在申请事项中的法律地位
民事/行政/仲裁: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第三人
刑事: 自诉人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被害人 被害人近亲属
申请法律援助方式: 刑事犯罪嫌疑人代理 刑事辩护 刑事被害人代理 民事诉讼代理
仲裁代理 行政诉讼代理 非诉讼代理 公证证明
申请事项法律状态: 尚未进入法律程序 仲裁中 调解中 行政处理中 行政复议中
侦察中 已起诉 一审中 二审中 重审中 再审中
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理由:
申请人基本经济状况: 无收入 职业收入(含离退休金)每月 元 救济金每月 元 其他月收入每月 元
申请人家庭人口: 人 月平均收入: 元/月 月基本开支: 元/月 家庭成员及经济状况日下:(单位:元)
姓名年龄与其关系月均收入职业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申请人家庭月平均收入 元,年度总收入 元。
申请人家庭每月基本经济开支:(单位:元/月)
基本生活费用合计
其中住房(租金) 日常生活费用 教育费用 医疗费 其他必要开支
申请人供养人口费用备注 姓名年龄关系供养费用
合 计
申请人家庭自由物页状况 地址: 产权证书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使用状况: 自用 出租
另需说明的事项:
申请人(法定代理人):
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