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首页/栏目/内容广告位一(PC) |
1.浅谈如何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一、思想解放、领导重视,是做好控申工作的重要前提 任何工作要取得好的成绩,与领导的重视是分不开的,控申举报工作也不例外。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领导干部重视这项工作,思想解放,真抓实干,干警心中就有主心骨,精神就会受到鼓舞,力量就会有了源泉。
反之,干警在工作中就会失去方向,没有信心,干劲就会不足。领导重视,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要认识到位。
控申举报工作内容不是可有可无的软任务,控申工作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组成部分,又是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桥梁,具有与其它检察业务同等重要的作用;二是支持到位。要从人力与财力上给予支持,从人力上说,要配备办案经验较丰富、文化程度较高、办事能力较强的干警,“老中青”三结合,人员得以合理搭配。
从财力上说,要多向控申部门倾斜,改善办公和办案条件,使之有一个较为宽松的办案环境;三是关心到位。鼓励支持干警多办案、办“特案”,排除其在办案中遇到的阻力、干扰和困难,经常问寒问暧,关心其个人和家庭生活。
领导重视,思想解放,做好控申工作就有了重要前提。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是做好控申工作的重要基础 控申科干警直接面对群众,经常接触群众的控告、举报材料,涉及的法律范围广泛。
当前,科技的迅速发展,社会分工日趋细化,人才技能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新事物新情况的不断涌现。因此,这就要求控申部门的干警必须要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高,才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达到集体力量的最大化。 提高干警素质,必须强化政治业务学习,努力采取不同的方法让其自觉提高自身素质。
主动学习政治理论,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好工作方向;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适用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和发展。同时,要提高办案效率,达到最佳的办案效果,还必须培养较为专业的控申举报工作人才。
根据不同干警的特点,有目的地由其承办一个类型的案件,如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或刑事申诉案件,从而培养一批能办理不同类型案件的人才。 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管理,否则再好的队伍也可能变质。
队伍管理,必须要有先进的管理手段才会行之有效。首先,从思想上予以引导,强化干警树立“窗口”意识、服务意识、监督意识和全局意识;其次,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干警的行为。
三、健全规章制度、狠抓贯彻落实,是做好控申工作的重要条件 建立健全控申举报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是现代化、科学化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开展好控申举报工作之必须,它不仅可以规范干警的行为,还可以提高办案的效率,达到最佳的办案的效果,从而促进干警不断改进工作,争先创优。 我院控申部门制定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点名接待》等规章制度,控申举报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遵,为控申举报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健全控申举报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还必须狠抓制度的落实。制定得再好的规章制度,如果得不到贯彻落实,也只是一纸空文。
贯彻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其主要的方法有:一是让干警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有利于干警深刻理解建立该规章制度的目的;考试大网站整理 二是组织干警学习,让其熟知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明确其具体要求,从而把健全和贯彻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四、端正办案思想、提高办案效率,是做好控申工作的关键环节 办案不但是控申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业务工作,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更是控申举报工作的灵魂。
因此,控申干警要以办案为中心,主动端正办案思想,提高办案效率,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工作中要做到:第一,必须树立大局观念,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办案原则,正确对待作出改变决定和决定赔偿的案件。
充分认识到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作出改变决定和决定赔偿,不仅是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会损害检察机关的声誉,而且还有利于树立检察机关的形象。第二,在办理控申举报案件时,不但要重视办案质量,也要注重办案效果,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控申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对被举报、被控告人查清确实不存在举报、控告的情况时,应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消除检察机关的调查对被举报、被控告人造成的影响,做好法制宣传,并及时向当事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第三,加强部门合作,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在移交其他部门后,要继续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得以解决;对属于多个部门管辖的信访案件,可由检察机关牵头,进行协商解决,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浅谈如何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部门,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涉及信访、举报、刑事复查、刑事赔偿等方面,业务范围广,法律监督工作任务重,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大。就此,笔者结合工作实践,浅谈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树立为民亲民理念爱岗、敬业,是做好任何一项工作的前提。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既是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打交道最直接的场所,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渠道。
它每天面对是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举报或上访的人,有正常上访的,也有无理取闹的,还有经常缠访的等等。因此,作为一名控申干警一要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爱岗敬业,始终做到心中有百姓,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上访者的诉求要耐心倾听,即便是无理取闹,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要树立为民、亲民的信访工作理念。来检察机关上访的群众,绝大多数是因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或遭遇了不公平的待遇,是弱势群体,他们因为走投无路才来上访的。
每次上访都要在经济上、时间上、精力上投入很低多。他们的上访,充分体现了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对人民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的渴盼。
因此,我们要树立民生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要站在执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控申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责任意识。
把公正执法作为控申检察工作崇高的职业使命和价值追求,把为民、亲民作为控申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注真情抓首访。要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目标,重视群众利益诉求,理性分析群众诉求,主动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疏导群众情绪的工作,尽力尽量地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真正做好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二、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面对不同的来信来访群众,要用不同的接待方法和技巧,妥善地处理来信来访的人民群众,积极化解不同的矛盾纠纷。
一是推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首问、首办责任制度。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大力推进首问、首办责任制,对首办责任制进一步进行了细化。
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首办责任制与建章立制、首问责任制、催办督办制、实名举报反馈承诺制相结合,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将一步增加控申检察干警的接待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了首办力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减少了人民群众重复来信和上访及越级上访的发生。二是妥善处理好集体上访案件。
凡到检察机关上访的,都要热情接待,在耐心做好疏导,稳定情绪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特别是对集体上访的人民群众,接访干警要格外小心,十分重视,一点都不能马虎大意。因为集体上访人员多,要是出现一点差错,以致堵政府,堵交通要道,所以,要随时启用《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制度》值班检察长要亲临现场指挥,亲自过问,协调处理,切实做好集体访工作。
要让群众选派代表与接访干警谈话,对上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整理归纳,能当面答复的可直接答,疑难复杂的问题,接访干警和主管检察长要及时与检察长沟通研究后,给予答复,要留下群众代表联系电话,以便有事及时联系。对不属于我们检察机关管辖的最好,不要一推了之,要为其指明救济渠道,并联系有权机关办理,有效化解来访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误解,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都体会到司法公正,树立检察机关公正、文明、清廉、高效的良好检风。
三是要强化文明接待室的创建工作。近几年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控申文明接待室的创建工作,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为主要依据,对照高检院的新标准、新程序、新要求,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窗口建设,致力创建省级文明接待室,力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规范化运行。
院党每每年将此项活动纳入院中心工作之中,形成检察长亲自抓,控申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机制。几年来,我院控申科全体干警对来访始终坚持做到四个一样坚,即:四个一样生人和熟人一个样。
干部和群众一个样,本地人和外地人一个样,首访和重访一个样。2009年被黄冈市院授予市级文明接待室,干警瞿晓敏先后被省院授予优秀接待员和县委授予十佳服务标兵荣誉称号。
在接待进程中,坚持做到五心即:接待来访热心,听取反映耐心,审阅材料细心,处理问题诚心,帮助群众真心、三、健全规范规章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活力,使基层控申检察工作尽快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更好地推动工作上台阶。2012年,我院出台了《黄梅县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制定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系工作意见》、《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制度》、《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错案追。
3.浅议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专门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是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场所,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因此,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更加注重民生问题,对检察工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维护公平正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愈发重要,但同时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那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呢?下面,我谈几点自己的体会和粗浅认识: 一、要做好控申工作,首先要热爱控申工作。 有句话说的好:思想是行动的指南。
这句话通俗地告诉我们,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动。只有热爱自己所干的工作,对它富有激情,才能舍得投入、舍得出力,也才能干好它。
否则,很难想象,一个不热爱自己工作的人,如何能干好本职工作?热爱、敬业,是做好任何一项工作的前提。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它是同群众打交道最直接的地方,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渠道。
它每天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群众,他们中不乏无理取闹之人,只有热爱控申工作,才会做到“心中有百姓”,对他们的诉求耐心倾听,即便无理取闹,也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提高对控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执法为民。
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大量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检察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加之上级对信访工作的要求和案件办理标准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因此,我们必须充分提高对控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清当前控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执法为民。
检察机关控申工作是司法机关十分重要的执法工作,它通过受理群众申诉,能及时发现检察机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控申部门的执法办案工作,纠错防漏,打击犯罪,保护无辜,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控告权和申诉权。群众到检察机关信访,多数还是出于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对司法公正的渴盼,且上访群众多数是弱势群体,他们多因切身利益受损或得不到保障而上访,如果对这些群众的控告、举报、申诉敷衍不管、置若罔闻或一推了之,有悖于控申工作职责。
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解决他们的诉求,处理不好这一问题,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经济发展。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站在“三个代表”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控申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责任意识。
把公正执法作为控申检察工作崇高的职业使命和价值追求,把“以人为本”作为控申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倾注真情抓首访。坚决克服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工作漂浮,敷衍拖拉,效率低下,监督不力等问题。
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目标,重视群众利益诉求,理性分析群众诉求,主动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疏导群众情绪的工作,尽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关注民生、民情,多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从源头上做好息诉工作,将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健全、完善职能,加强工作机制创新。 首先,要不断健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搞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只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更好地推进工作。所以,控申部门应该制定《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错案追究制》等规章制度,从而使控申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遵,干警们才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争先创优,达到最佳工作效果。
其次,要加强工作机制创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并不在于它存不存在社会矛盾,也不在于它的社会矛盾已经根除,而在于这些矛盾能否得到合理的调和、有效的化解。
从长效上讲,这些问题的解决无疑要靠体制、机制来加以实现。因此,控申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地创新工作机制。
在处理涉检信访工作方面,既要立足解决具体个案,还要加强理性思考,特别要从长效机制上多做思考并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使处理涉检上访问题更有效。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和方法上,要处理好坚持和发展的关系。
一方面,不管是老机制、老办法,只要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中有效果,就要坚持使用和完善。如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到信访部门接访制度,预约接访制度,来访人点名接访制度,开通网络平台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检务公开宣传、法律服务、法制讲座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原办案人负责办理涉检涉诉信访案件等等。
另一方面,在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中,还要不断创新、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维稳工作的预警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办案,加大执法监督。
4.怎么写检察院的申诉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申诉状副本X份(按被申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5.谈谈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下一步如何规范司法行为重要性 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要做好控申检察工作。
一要进一步认识加强控申举报工作是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控申举报工作是司法机关十分重要的执法工作。
通过受理群众申诉,及时发现检察机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控告申诉工作是检察机关执法的最后一道关口。
在侦查、批捕、起诉等诸多环节中和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中出现的冤错案件,最终都需要在控申部门执法工作中得以纠正。从这一点看,控申部门在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强该部门的司法行为意识,认识到加强控申举报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 群众为什么上访告状,公民为什么申诉控告,主要原因是群众的某种利益受到了损害,而又没有得到及时维护。
当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控申举报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公平处理,通过控申举报部门的执法办案工作,纠错防漏,打击犯罪,保护无辜,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做好控申工作的建议 1、记录、解释要细心。
记录就是要把来访人陈述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及理由简明扼要地记录在《来访登记表》上,记录时要特别细心,力求详细、清楚、准确、有选择、有重点,关键的地方要尽量详细,不重要的地方可以尽量略记。记录完后,要给信访人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细心给他们讲解、分析他们反映的问题,让信访人心中明明白白,使他们担心而来,却放心而归。
2、听取来访人意见时要耐心。很多来访者来访时,由于事先没有充分地准备,或者准备了到了检察院有些紧张,语言组织能力较差,我们耐心地听他们说,不能表现出不耐烦或者催促他们快说。
有些来访人性格暴躁,情绪激动,心里气愤,加上他们对法律政策不是很了解,态度会很不好,对于这些人我们更是要耐心一点,和蔼一些,多一些理解,多换位思考,不厌其烦,你的接待态度对群众是重要的,群众也是讲感情的。 3、对待上访人感情上要有爱心。
做我们的信访工作就是要做人的工作,人与人之间有感情就容易沟通,沟通了才会产生信任。在我们的有些信访案件中,其中很多存问题并不大,有的信访人是为了争一个道理,讨个说法而来,有些问题是依法按政策处理的,但是有些群众是一时想不通,不理解而来的,这个时候我们设身处地为信访者着想,带着我们的感情去做信访工作,群众很容易接受,息诉停访就达到了。
总之做好新时期控申工作是多方面的,我们只有把工作把控申检察工作做的更好,为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6.控告申诉状格式诉状有刑事自诉的,民事的,行政的,当然民事案件是最多最长用到的.其实格式很简单,最重要的是诉讼请求明确具体,事实理由简明扼要就可以了.
下面是个范本,你还可以更有针对性的提问,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原告: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告: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7.检察官申诉、控告的程序是什么检察官的申诉检察官的申诉,是指检察官认为人民检察院对其处理或者处分 不服,向原处理机关或者原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要求 的行为。
检察官申诉的特点有:①申诉的原因是基于检察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决定不服,要求重新审查处理。②申诉的受理机关是特 定的检察机关。
按检察官申诉内容不同,受理机关分别是原处理的 机关或者原处理的检察机关的上一级检察机关。根据《检察官法》第47条、第50条的规定,检察官申诉的 程序包括:①检察官对人民检察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 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 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
受理申诉的 机关必须按照规定作出处理。在复议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检察官 处分、处理决定的执行。
②对检察官处分或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 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 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2)检察官的控告检察官的控告,是指检察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其权 利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揭发,并要求依法制止 和惩处的行为。
检察官控告的特点有:① 控告的原因是检察官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检察官控告的内 容限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了《检察官法》第9条规定的 检察官特有的权利,不是公民的一般权利受到侵犯。
② 控告的对象是侵犯检察官权利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 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对检察官特有的检察权利进行 干涉,甚至违法侵犯,使检察官不能履行职务和行使权利,检察官 有权进行控告。
根据《检察官法》第48条、第49条的规定,检察官控告的 程序包括:①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检察官法》第9 条规定的检察官权利的行为,检察官有权提出控告。行政机关、社 会团体或者个人干涉检察官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的,应当依法追究其 责任。
②检察官提出申诉和控告,应当实事求是。对捏造事实、诬 告陷害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8.控告申诉书如何写【这样吧,我给你个【例文】,你照葫芦画瓢就好啦!不过满意的话,别忘记给个默默的采纳哦!】 【控告申诉书】 控告人:王某(化名)男,汉族,控告对象: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工作人员(徐明琰、事故科史科长)及社会人员闫肃。
控告请求:追究三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及索贿之刑事责任。事实与理由2006年2月21日我在解放大路与同志街口骑自行车与李某秀相撞,然后我把李某秀送到她家居住的小区楼下见到她家属后,我主动提出要带她到医院检查,于是我和她家属一同把她送到吉大一院检查。
因为我当时身上没带足够的钱,所以给同事打电话给我送钱,然后我带她主动挂号检查并拿出240元给李某秀做的X光。在等待期间由于我有事,我把我的电话和真实姓名告诉李某秀的家属。
在争得她2位家属的同意后离开吉大一院。事后我回到医院没有找到他们。
2006年5月19日晚8点在红旗街吉林大药房附近被交警用警车带到朝阳区交警大队7楼讯问。讯问后我被交警用手扣扣到朝阳区交警大队7楼大厅的暖气管上直到第2天早上7点多,然后交警给我带到朝阳区交警大队2楼又用手扣把我扣在沙发的铁扶手上等待李某秀家属的到来协商解决问题。
在这期间交警说:“你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可以拘留你还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如果你和家属协商好,家属不追究你,我们也可以不追究你。如果你们没谈成若家属继续追究,我们在下班之前要把你送走拘留。
我要求看李某秀的病情鉴定以及各项医疗费用的票据,但是交警和李某秀的家属都以种种理由推托没有给我提供任何的病情鉴定和各项医疗费用的票据。期间交警还恐吓我说如果被判刑后在看守所里会受到种种非人待遇,由于单位同事及我的朋友都害怕,所以我和朋友尽力和家属协商。
到下午4点多钟才和家属达成一致,由我一次性陪付李某秀肆万五千元人民币以后不追究任何责任。但是家属提出当天必须把钱一次性拿走,因为当天是周六银行下班早,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让我这个家在外地的年轻人来说是个极大的困难,最后在大家的帮助下我筹到现金叁万元人民币。
我说可以给你们打个欠条周一给补齐剩下的壹万五千元人民币,交警还不同意放人。在这期间有一个被办案交警称其为科长的人进出我所被关的房间数次,问了下案情便说:“你这种情况够刑拘了可以判一年以上,即使家属不追究你,我们也得追究你刑事责任,肯定得送他”。
单位出壹万五千元的支票抵押,交警和伤者家属都不同意,最后是用单位出的壹万伍仟元支票抵押和担保人一起的条件下交警才同意放人,并让我承诺周一带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现金来把支票抽回。就在这时一个叫闫肃的人对我说他们科长不同意放我,得给他们科长钱,他向我要4000元人民币说是给科长,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我给闫肃4000元人民币。
这个叫闫肃的人从20日早上7点多一直在我被关的屋里,有时还负责看守我,带我去厕所。我们一直以为他是交警,因为我们一直在叫他闫警官,他一直没否认。
但后来他们队长说他不是交警,是来帮忙的。在离开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之前我都是戴着手扣与家属协商的,并且在被交警讯问过程中也一直戴着手扣。
2006年5月22日上午我们带着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现金再次来到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把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现金交给办案交警并把壹万伍仟元支票抽回。
当我们向办案交警要手续的时候,办案交警说:“我不能给你们出手续,你们和伤者家属签个协议就可以了”。但是我们不知道如何写这个协议,办案交警便给我们起草了协议:协议书 经双方协商由王某(化名)一次性付清李某秀医疗费用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今后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006年5月20日 王某(化名) (手印)李某秀(手印) 【协议书】2006年2月21日上午9点20分王某(化名)骑自行车在解放大路与同志街交汇处13路公共汽车站点与李某秀相撞。经双方协商自行解决,不经交警队处理。
2006年5月21日 王某(化名) (手印)李某秀(手印) 上述协议绝非我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我在被逼无柰的情形下违心所签,是交警工作人员违法威逼之结果,如果受害人有伤,我也愿意在合法范围内进行赔偿,在我不同意给付其无理的巨额赔偿款的情形下,其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竟乱用警力借用警力进行威胁,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给我自己及家人在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经济上受到很大损失,无法正常的工作。综上所述,我认为上述三人之行为已构成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及索贿罪,同时三人滥用警械,警务人员伙同社会人员共同执法,在办案过程中程序违法,有法不依,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为此,我提出控告申诉,请受书各位领导明察,严惩违法、违纪之工作人员,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之尊严!控告申诉人:王某(化名)2006年5月30日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满意采纳,有问题欢迎追问】。
9.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申诉案件反向审视综合报告首先发挥内部监督作用。把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监督制约的范围,控申部门在受理相关反映检察执法中的信访和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转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且,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处理状况及时向控申部门反馈,既方便控申部门答复信访人,又方便于对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进行制约。
其次是召开案件评析会,目的是要通过开展‘反向审视’,发现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促进办案单位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对已办结的每一起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刑事赔偿等案件召开案件评析会,进行反向审视工作,与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座谈、收集反馈,就办案中发现的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总结反思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办案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今年来,控申科对办理的一起刑事赔偿案件召开评析会,进行反向审视,并形成《刑事赔偿案件分析报告》,促进办案部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切实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