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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至2001年7月,笔者在湘西进行了公民宪法意识的调查。
共设计了35个问题,提供了70个选项;有11个空格要答卷者填写,其中6个是答卷者对宪法基本情况的回答。发放了1000份问卷,收回答卷690份。
一、基本情况统计分析 读过宪法的人为59%,完整读过的人为12%,没读过宪法的人占24%,加上没有表态的人,29%的人没读过宪法;66%的人表示家里有宪法内容的书,28%的人表示没有,6%的人没有回答;5%的人承认有过违反宪法的行为,86%的人说没有,4%的人不知道,5%的人没表态。 85%的人知道宪法由全国人大制订,约10%的人以为由中共中央、全国政协、国务院、司法部或国家主席制订,5%的人没有回答;85%的人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效力高,4%的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比宪法效力高,11%的人不敢表态。
对城市土地所有权,1%认为属于市民,6%认为属于使用者,87%认为属于国家;对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归属,4%的人认为属于农民,44%认为属于集体,46%认为属于国家。 66%认为家里可以挂国旗,18%的人认为家里可以挂国微,16%的人不知道;哪个是国家元首?4%以为是国务总理,81%知道是国家主席,8%认为是总书记;只有54%的人表示生活中运用过宪法条文,27%则表示没有运用过,10%不知道,9%拒答;10%认为民主党派是执政党,79%认为是参政党,近1%认为是在野党,10%不知道。
82%的人知道宪法保护住宅权,8%认为不保护,10%不知道;54%肯定劳动是公民的权力,39%认为是义务,但同时把劳动看成是权力和义务的人则很少;88%的人知道担任国家主席的年龄起点;84%认为宪法保护公民的财产继承权,6%认为不保护,10%不知道。19%知道享有选举权的年龄起点,2%的人知道选举权有国籍条件,只有不到1%的人知道享有政治权力的条件;只有36%的人知道追查刑事犯罪和国家安全需要时,公安机关可检查公民通讯权。
78%的公民认为,逮捕犯罪嫌疑应由公安机关执行,15%的人认为应由检察机关执行,近1%的人认为由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或政法委执行;对计划生育、纳税的宪法义务的认知率在75%以上;26%的人能全面认识全国人大职权,但只54%立法权,30%认为有选举国家主席权,27%认为的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权,27%肯定有选举中央军委主席的权力。 我国宪法给你最深刻的印象是什么?大多数人没答,随机抽取10份,其中5人分别填写了“宪法是根本大法”、“规范人民的行为准则”、“全面”、“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等内容,都有其合理性,但不准确;5人未填。
宪法的第一句话是什么?10人中有2人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准确率10%,拒答率80%.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有2人答:“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8人未答。 我国从小学教育始,就开设了政治常识课,中学和大学专门开5至10课时的宪法课,那么,60岁以内的人都应该接受了系统的宪法教育,表示没读过宪法的人实际只是一种“失意”。
但是近三分之一的公民不知宪法为何物,近10%的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合宪;对于宪法效力、土地制度、选举制度、司法制度、通讯自由等与生活关系密切的国家基本制度,20%左右的人认识是错误的,这是值得特别关注的现象,这可能与我国此前宪法的非司法化有关。 二、法治的关键是依法治党还是依法行政? 53%认为,中国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39%认为是依法治党;对中国实现法治的时间,39%认为要20年,35%选50年,11%选100年,15%未答。
这里显示,大多数人对法治有信心、有耐心,并且对依法行政和严格治党寄予了很高的期望。 50%的农民、48%的学生、46%的军人、44%的经营者、40%的工人和干部、36%的教师,认为关键是依法治党,说明党的领导正确与否是实现法治的重要因素。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干部对这个因素的关注程度较高,因为他们站在领导岗位和权力中心,对这点感受最深;而农民选择此答案的比例最高,究其原因是他们对“依法行政”比较陌生,而对党组织比较熟悉。而认为中国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的比例:教师59%、干部58%、工人56%、军人52%、经营者49%、学生32%、农民17%;说明大部分人感对依法行政寄予厚望;但是学生因涉世不深,遇到行政违法行为的概率较少,而对行政违法的危害认识明显与成年人有差距,同时对学生进行党的历史的教育,使学生对党的信赖和崇拜的程度比成年人要高,因而在这个选择中,学生选“依法治党”的比例高于其他一切职业,而选“依法行政”的比例低于其他一切职业。
三、实现法治的时间还需20、50或100年? 对这个的时间,选择20年的最多,经营者的59%、干部和工人的53%、教师的39%、农民的17%、学生的16%,认为经过20年中国可以实现法治。其次是50年、100年,这说明大多数人对法治是有信心的;但教师之间的分歧明显,答案比例为4:4:2,相当一部分人选100年,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
“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
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
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
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
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
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
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
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需要依靠法律来维护一种安定的社会秩序,来制约着人们的言行举止。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的学习法律知识,自觉的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我们要以遵纪守法为荣,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作为一个高中生,不久的将来会步入这个高竞争且讲究原则的公平社会。
因此,对于我们而言,了解法律常识,遵守法律是至关重要的。 一、遵纪守法可以促使我们养成一个良好的行为习惯。
法律束缚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如果我们的心中有了法律,那么在我们的触犯法律的思想刚要萌动时,就会被及时的制止。从而产生一种自我约束力,既增强了我们的法制观念,又为我们养成了一个良好的行为习惯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
遵守法律会让你时时刻刻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也可对身边的其他人产生影响,提高他们的守法自觉性,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这样我们便会为自己可以遵纪守法而感到自豪和骄傲。 二、遵纪守法可以让我们了解现实,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思想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会让我们对他人行为的好与坏有了一个正确的评价。从而可以看清其行为的对与错,看清它的“庐山真面目”,从而为自己敲响警钟。
从而更加深刻的清楚的认识和了解了法律,在认清行为的对与错的同时,我们也会清楚此行为的严重后果,自觉的杜绝在自己的身上发生类似的事情。这样就会促使我们形成一个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从而更加准确的在实践中履行法律,做名副其实的守法公民。
三、遵纪守法是响应国家号召的行为。 我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遵守国家的法律是我们的神圣职责,我们有义务来遵守法律,以维护国家的尊严。
因此,我们能够依据正常渠道来贯彻国家的法律系统,就是我们尽到义务的行为,同时也是响应国家号召的行为,可以引以为骄傲自豪的行为。 四、遵纪守法可是提升我国在世界中的地位。
世界是一个多层次高竞争的社会,任何一个国家都面对着优胜劣汰的局面。因而,如果一个国家在“文明”方面有所创意,有所突出,那么他就会占领世界前沿,走到其他国家的前面,从而在国际中提升自己的地位,提高本国的综合国力,我们同时也会享有更高层次的待遇,让世人另眼相看。
五、遵纪守法可以塑造提升我们的人格,遵纪守法可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犯罪的危害,犯罪会害得我们家破人亡,走上那条无法回头的不归路。我们认识到了,就会自觉的去遵守,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找到正确的那一条路,并勇敢的向前走下去,一路上乘风破浪,到达成功的彼岸。
遵纪守法让我们变得更加完善,让世界变得更加和谐,因此我以遵纪守法为荣。
4.新劳动法的自查报告近日,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6月30日前,对照“八个严禁”完成自查自纠,并向党组织报告。
中央纪委在印发《规定》的通知中专门设定了一条政策,就是在《规定》发布后30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要珍惜党组织给予的机会,克服侥幸心理,如实进行自查自纠。
通知强调,中央纪委颁布的《规定》,是针对当前违纪违法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党员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纪委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规定》的重要意义,组织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6月20日前要组织集中学习,将《规定》精神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贯彻执行《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保证《规定》的贯彻执行。各级纪检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形成贯彻执行《规定》的合力。
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据悉,这次自查自纠在本月底必须完成。
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说清问题,甚至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纪检机关将采取措施,从严查处。对搞权钱交易的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
(记者陈丹 通讯员赵信忠 梅利华)。
5.什么叫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
慢作为,是相对于不作为而言的。相关部门对百姓提出的问题,不是什么也没做,但做起来有一搭没一搭,改进起来像乌龟爬,半天没动一步。这就是典型的“慢作为”。
乱作为,是指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这里既有干部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也有干部个人的品德问题。
扩展资料:
进入反腐新时期,为进一步整肃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说不,精准自查整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浓厚氛围,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成立了机关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整治内容和重点、整治步骤和整治方法,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是深入自查自纠,精准施策整改。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对照自身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不怕亮丑、不怕揭短,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同时,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落实“登记、整改、督查、销号”制度。
三是严肃督查问责,确保取得实效。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及时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清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通过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软”,转作风、提活力、严纪律、增效率、树形象。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行政不作为
6.在拼多多买了东西十几天没收到货怎么维权1、您可在确定没收到货的情况下根据单号查询物流信息,如确定多天未更新,您可打电话咨询物流客服,或直接咨询卖家货品物流情况,请求卖家跟进货品信息,这个过程中您可将与卖家的聊天情况截图保存,若商家虚假发货,您可将截图作为证据申请拼多多客服介入。
2、您在确定没收到货后与卖家交涉的情况下,若卖家态度恶劣,您可申请退款,此时您可选择未收到货的选项,并申请拼多多客服介入。
3、这是最终的办法了,在与卖家、物流、拼多多客服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打315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他们将帮助您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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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是国内主流的手机购物APP,成立于2015年9月,用户通过发起和朋友,家人,邻居等的拼团,以更低的价格,拼团购买商品。旨在凝聚更多人的力量,用更低的价格买到更好的东西,体会更多的实惠和乐趣。2018年7月26日,拼多多在美国上市。
2018年8月1日上海市工商局约谈拼多多经营者。2018年7月31日拼多多股价昨日下跌7.87%,市值缩水20多亿美元。2018年8月2日上海工商部门约谈拼多多,要求其自查自纠;平台仍有与海信小米等品牌相似产品在售。拼多多在美国要求赔钱 网监司约谈:不要推卸责任。
2018年7月,央视评拼多多涉嫌售假:“拼”再多 不售假是底线。8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问题,已经要求上海市工商局约谈平台经营者。并要求上海市和其他相关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媒体反映的以及消费者、商标权利人投诉举报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山寨产品、仿名牌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检查。
8月2日,人民文学出版社发布声明称将追究“拼多多”购物平台销售盗版图书的法律责任。2018年8月15日,美国加州法院受理了美国律师事务所Rosen Law Firm代表投资者对拼多多展开的集体诉讼。
2018年8月2日至8月9日期间,拼多多强制关店1128家,下架商品近430万件,批量拦截疑似假冒商品链接超过45万条。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拼多多
7.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评关于20 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评况的报告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报送201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材料的通知》精神,我单位对2010年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简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情况,并做出自我评价。
(一)2010年,我公司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制定了《员工薪酬制度》、《员工奖罚制度》、《差旅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与劳动保障、劳动保护、安全经营相关的制度,以便更好地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招收、聘用职工的情况。2010年,公司员工人数共9名,无新招员工。
3、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情况。本公司用工9名,全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及时从百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买回了制式《劳动合同书》,未作任何修改,不夹杂企业单方面意愿,在自愿基础上,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4、遵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根据国家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表示女职工拥有产假休假的权利,依法保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得到落实。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我公司从管理人员到普通员工,一律实行计时工资制度,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上班5天,休息2天,节假日按国家法定的天数放假,不能休息的另外发给相应的加班工资。 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我公司于次月10日前给员工发放工资,无拖欠、无跨月,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全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达到1800元以上,远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7、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司为9名员工全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且做到及时足额缴纳。
8、遵守职工培训和劳动保障部发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情况。①拥有注册建造师资质二级以上的项目经理作为主要指导人,长期入驻工地,对一线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指导,面对面、手把手的教给员工业务知识。
②每一位新招聘的员工,首先安排7天时间的教育培训,主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素质教育,初步建立当好员工的思想基础,其次通过老工带新工的办法,进一步从行为规范和业务技能上得到提高。③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坚持从员工中选拔人才,充实到各级管理工作岗位上。
9、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从来不使用童工,也不招聘未成年工。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①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提高工资待遇,从2010年元月份起,月平均增资额达到1800元。
②缩短试用期。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与正常工资仅差100元。
③招工有简章。为了使应聘者明白工作单位、岗位和工种,了解相应的工资待遇,每次招工都有简章。
(二)自我评价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是我们一直为之努力的大目标。 1、优先录用下岗职工,救济困难职工,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和问题,得到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
2、制度工龄工资,每年工资涨幅10%,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了企业凝聚力。 3、2010年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善待每一位员工,及时处理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各类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没有发生一起职工上访、闹事事件。
4、通过将自评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会议经无记名投票测评,综合满意率达89%以上。 特此报告,请审查。
XX公司 二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