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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实际上这是一个相邻权的问题。
所谓相邻权,就是说邻居之间产生矛盾了。
噪音可能导致邻居难以休息好,显然是已经构成了侵权。
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首先应该有证据,民事诉讼法有这样的规定。
比如,用录像、拍照等等都是可以证实的。
另一个噪音标准是不是足够大,这需要一个证明,因为音量的大小法律词是用分贝来表示的,是不是达到70分贝或者达到80以上的分贝,要有这种取证。
可以通过环保部门来监测,或者公证部门来公证。
相邻纠纷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也是直接起诉噪音的制造者。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扩展资料:
案例: 法院执行给力,困扰居民多年的扰民旅馆终被拆除
某旅游公司租下上海成都北路某号1至3层作为开设旅馆使用。
但近年来,旅馆因疏于管理,环境脏乱,不仅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也产生一系列安全隐患,居民投诉不断。
根据法院生效判决,旅馆早在今年2月就应迁出,但旅游公司迟迟未履行。
为此,黄浦区法院执行法官一方面用足执行威慑手段,抓住旅游公司经营“痛点”,另一方面坚持不懈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旅游服务公司与房东最终达成执行和解,主动配合清退租客完成迁出。
近日,在完成拆除清场等工作后,房屋被重新交还给房东,困扰居民多年的扰民旅馆终被拆除。
据介绍,数年前,上海一家旅游服务公司与某证券公司签订为期6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下证券公司所有的一处总面积900多平方米的老式里弄房用于开设旅馆。
由于设施简陋,近年来,该旅馆主要出租给周围的餐饮企业作为员工宿舍使用。
随着入住人员数量的增加,加之旅游服务公司又疏于管理,旅馆环境脏乱,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并产生了治安、消防等诸多安全隐患,居民投诉不断。
去年2月,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作为房东的某证券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合同,要求旅游公司迁出该房屋,但旅馆迟迟不愿清退租客迁出该房屋。
证券公司只得诉至法院。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旅游公司均败诉,旅游服务公司被判令迁出该房屋,结清水电费,并赔偿至实际返还租赁房屋之日止的租金损失。
判决生效后,旅游公司一直没有履行,证券公司遂向上海黄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该执行申请后,法官通知双方到庭协商解决方案。
起初,旅游公司法定代表人管某态度十分消极,称公司刚与租客签订了为期2年的租赁合同,如果提前清退租客将导致巨额经济损失。
而另一边的证券公司却态度坚决,要求旅馆立即迁出以彻底解除安全隐患。
法官调查后发现,涉案房屋中确有租客实际居住,贸然强制执行具有一定难度,最佳方案无疑是由旅游公司自行主动清退租客。
执行法官依法将旅游公司列入失信人黑名单,使其经营活动受到限制,迫使其主动履行判决。
不久,由于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旅游公司其他业务也受到较大影响,管某态度发生转变,主动要求尽快完成租客清退并迁出。
执行法官遂召集双方再次进行调解。
在多轮谈判后,双方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证券公司同意免除50万元的租金赔偿,由旅游公司负责完成租客清退。
见对方有了让步,急于撤销失信人黑名单的旅游公司,也爽快地将剩余50万元赔偿款缴付到法院代管款账户,并在完成房屋清场后支付给证券公司。
近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旅游公司将完成租客清退,并拆除违法搭建的房屋正式交还给证券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法院执行给力,困扰居民多年的扰民旅馆终被拆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侵权责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