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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主要内容:
政治上:俄国农奴获得人身自由。
经济上:农民以赎买的方式分到一块耕地(叫做“份地”),农民只有使用权。
组织上:获得解放后的农民仍归所居住地区的“村社”(mirs)管理。
“解放”法令
1861年2月19日法令共17个文件,其中比较重要的是:《1861年2月19日宣言》.《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的一般法令》.《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赎买其宅园地.及政府协助这些农民把耕地购为私有的法令》.《关于省和县处理农民事务的机构的法令》.《关于安顿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家奴的法令》。
此外,还有一些关于解决不同地区土地关系的《地方法令》.关于各种农奴工人的《补充法令》等。
《1861年2月19日宣言》是宣布农奴制改革的第一号文件。
《宣言》承认了改革的必要性,它是由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签署的,但它的作者是莫斯科大主教菲拉列特·德罗兹多夫,此人也是一个大农奴主。
宣言的目的是想表明这次农奴制改革的“正义性”,说“在对农奴们揭示出新的未来的时候,农奴们将会了解和感激地接受高贵的贵族们为了改善农奴的生活所做的重大的牺牲。”这显然是美化贵族地主。
这个宣言还力图向农民解释,说农民由于使用土地,因而对地主履行义务,是完全必要的。
宣言写道:“如果没有相当多的赔偿或者自愿的让步,地主就不可能从农民那里取得法律上规定让他们得到的权利。
如果使用地主的土地而不因此履行相应的义务,则是违反任何一种正义性的。”因此,宣言要求农民继续对地主履行自己的义务,毫无怨言地忍受地主的剥削。
《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的一般法令》是一系列法令中根本的法令。
它涉及到农民生活的两个重要方面: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在人身权利方面,《一般法令》规定:脱离了农奴依附身份的农民享有其他自由的农村居民同等的权利,诸如自由买卖,依法开办和经营工厂以及种工业.商业和手工业作坊.加入行会.同业公会.有权起诉.出庭作证.参加选举.受教育和服兵役等等。
农民结婚和处理自己的家庭事务不必取得地主的同意。
根据这些规定,农民获得了“人”的权利。
他们不再像牲畜那样可以任人买卖.典押或赠予了。
在财产权利方面,《一般法令》规定:“每个农民可以遵照自由农村居民有关法规,获得不动产和动产为私产,可以转卖.抵押和把它们作一般处理。”不动产有两种:一种是宅园地,农民可以赎买;另一种是耕地及其他土地(牧场.森林等),地主在保留对这些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作为份地分给农民使用。
份地数额不等,非黑土地带,最高数额为3~7俄亩,最低为1~2.33俄亩;黑土地带,最高者为2.75~6俄亩,最低为2,200平方沙绳至2俄亩;草原地带根据各省农作物性质来定。
农民可将份地赎买为私产,但须向地主缴纳大大超过土地价格的赎金。
同时法令还规定,如果现有份地超过最高数额时,地主有权割去超过部分。
据统计,在非黑土地带,割地占改革前农民使用土地的9.9%,而黑土地带21省则26.2%。
不仅如此,农民赎买份地之前,还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交纳货币代役租和工役租。
这样的农民称临时义务农。
农民在征得地主同意,将份地赎为私产时,才终止临时义务,成为自主农。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农民虽然人身得到了解放,但在经济上仍然处于对贵族地主的依附地位。
除此之外,根据法令规定在农村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管理农民的机构,如村社.张.乡理事会.乡法院以及选出的村长.征税官等,特别是袒护地主的调停官的设立,使贵族地主对农民的压迫更合法化了。
贵族地主除了借助沙皇政府的武力来镇压农民的反抗,又有可能以调停官吏和管理农民机构的人来规劝农民,让农民安分守己,好好履行他们对地主所承担的义务。
关于国有农民和皇室农民的改革,沙皇政府按照2月19日法令的基本原则,颁发了单行条例。
国有农民可以完全保留其全部份地,这种份地的面积往往超过一般地主农民的份地。
他们在赎买份地以前,仍然要照旧缴纳代役租。
皇室农民的人数约有100万,他们的份地必须分期赎买,因为作为“头号地主”的沙皇,不愿白白地把土地还给农民。
关于农奴工人和领有制工人的解放则依据《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的一般法令》以及有关赎买条例进行。
所谓农奴工人,是指以工人身份在其领主的工业企业中服徭役的农民。
只有在农奴制改革前就已利用过土地的农奴工人,才能得到份地,否则不能领到份地。
所谓领有制工人,主要是指在工厂和矿山工作的“工匠”。
如果他们以前利用过耕地,也都可以领受份地,在完成赋役的条件下使用它。
1861年2月19日法令虽然保留了浓厚的封建农奴制残余,但它还是一个资产阶级改革的纲领,对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但是,解放农民的条件引起了农民和革命民主主义者的极大愤懑。
由于赎金太高和服徭的时间过长,农民表示不满。
1861年暴动。
1861年上半年,农民运动席卷了实行法令的43个省中的42个省,共发生农民骚动647次。
在1861年一年内,共有2,034个村镇发生了骚动。
革命民主主义者揭露了法令的实质和对农民的血腥剥夺。
赫尔岑在《钟声》上公开宣称“解放是一种欺骗”。
奥加廖夫认为这是“旧农奴制被新农奴制所代替”。
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支持者,用通俗的群众语言,写了一份革命传单《领地农民的同情者向领地农敬》,当中对农民说道:“你们不会从沙皇那里得到你们所想要的那种自由。
你们是地主的农奴,而地主是沙皇的奴才,沙皇是站在地主之上的地主……”,揭露沙皇亚历山大二世同贵族地主的相互勾结,号召农民团结一致,做好起义的准备,反对地主和沙皇。
农民运动的高涨促进了学生运动的蓬勃发展。
他们举行示威游行,要求彻底解放农民,分给农民土地。
在农民运动和学生运动高涨的形势下,革命民主派加紧活动。
他们印小报.散传单,号召青年建立革命组织,提出了为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和建立民主制度而斗争的纲领。
但是,这些运动都遭到了沙皇政府的镇压。
1862年沙皇政府竟然逮捕了革命民主派公认的领袖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杰出的政论家皮萨列夫。
这时,自由派公开转到沙皇政府一边,支持沙皇政府的政策。
他们对1861年2月19日法令欢呼雀跃,称颂沙皇的“首创精神”和“坚定态度”,而对人民群众的革命运动和革命民主派则持敌视态度,甚至呼吁政府对他们进行无情的镇压。
列宁在斥责自由派的背叛行为时指出:“我们看到过自由主义者们对待60年代初的革命运动是何等怯懦和愚蠢……他们不是奋起捍卫被政府迫害的民主运动的首领们,而是袖手旁观并替政府辩护。”
1861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签署了废除农奴制的法令,规定农奴在法律上有人身自由,有权拥有动产和不动产.担任公职和工商业,地主不能买卖农奴和干涉农奴的生活;规定土地仍然归属地主所有,农奴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分地,但必须出钱向地主赎买;农民仍旧归村社管理。
其他内容
政治:建立地方自治机构(地方自治局)。
1864年颁布的《省,县,地方机构法令》根据这个法令俄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自治会议及其行政机关。
司法:废除旧的等级审判制度,建立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
实行公开审判。
教育:鼓励办学,扩大大学自主权,允许引进西方书籍。
思想:客观上使西方资产阶级思想进一步传入俄国,越多的俄国人看到了差距,纷纷要求改革。
经济:(1861年改革增加了自由劳动力,扩大国内市场,提供资金;借鉴西方技术;政府制定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
特别提示:俄国属于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因为它保留了大量沙皇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