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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国有企业将某项生产任务承包给其内部的乙车间来完成,双方为此签订了承包责任书,约定乙车间可以使用甲企业的机器设备及原材料,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项生产任务等事宜。
请问在甲国有企业与乙车间之间是否形成了经济法律关系?如果形成了经济法律关系,请指出该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解析】在甲国有企业与乙车间之间已形成了经济法律关系。
甲国有企业与乙车间是该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使用企业的机器设备及原材料是乙车间的经济权利,相对应地,提供机器设备及原材料是甲国有企业的经济义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项生产任务是乙车间的经济义务,相对应地,获得该项生产任务的成果是甲国有企业的经济权利,这些经济权利知经济义务共同构成双方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而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指向对象之一的生产成果,即为该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