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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我要说明一个事情:你和领导有矛盾而把你送回人力部门并决定让你无薪待岗。
本身公司就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待岗通知是电话通知,你怎么证明呢?我建议你打个电话给用人单位,并做个清楚的录音,上面包括的内容有你是什么时间从哪里知道的公司要求你无薪待岗,最好可以录到公司的清晰的态度和意见。
3、无薪待岗这个事情本身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应为其调岗。
你们人力部门即使以没有适合的岗位为由让你待岗,也是公司的过错,不是你的。
所以待岗可以,薪水应照常发放。
4、你不要自己主动和公司解约。
公司并没有和你解除合同,所以如果你自行与公司解除,则没有经济补偿。
以你在公司已工作三年看,如公司合法的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也要向你支付至少三个月的工资,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约,还应多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如公司违反与你解除合同,则是双倍,即六个月的工资。
5、由于你公司有制度规定“旷工15天将予以辞退,并罚款750元”,则你需要证明你是接到了公司的电话要求你待岗你才不去上班的。
否则即使仲裁,你也拿不到相应的补偿。
公司会以你的过错责任为由而拒付。
顺便说一下,这里的罚款应与扣工资是一个意思。
公司有制定不与我国法律法规相违悖的管理制度的权利。
也就是公司可以对违反的员工做出处罚。
6、关于失业金,你要去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一下,打12333就可以。
但由于各地差异,这方面我就不给你提供意见了。
7、如取得了上述我说的证据,我建议你先和公司谈一盘,达不到你的要求就仲裁吧。
祝你好运!追问
亲 很感谢您的解答 很详细 但我仍有几点疑问望续答
1.您说我可以要求薪水,也就是说我当时不管是否提出异议都不影响这个结果是吗?不过,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似乎有很多单位都这么做,相关部门不但不反对还给出了一些指导意见?
2.按照合同法第38和第44条不是规定,对于公司的行为我不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吗?为何说我一旦提出解除合同会失去赔偿呢
其实还有很多问题想请教 不知能否加QQ:176435881 很期待您的帮助
追答1、公司单方面因无职位而停薪本来就是违法劳动法的。
但如果你书面确认同意这种停薪行为例外。
从你的表述里并不存在上述情况。
因此,我建议你直接找公司谈一下。
并做好录音,作为证据保留。
2、公司如果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你提出解约,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
但前提是你要在与公司解约时书面说明此情况。
一般公司与员工解约不会允许员工另外注示吧,你怎么证明欠你是在公司先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你提出与公司解约呢。
所以我建议你与公司谈一下,未达到心理预期,就去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