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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建档立卡证明:
1、先到你家的所在地 ,开贫困证明。
如 村,组。
或者街道 ,社区。
就是最小的单位,你们家直接隶属于管辖的最小单位。
2、 再到上一级单位,认证。
一般是乡级。
3、 再到县级部分单位,一般是民政局 开局证明。
二、办理建档立卡手续:
1、规模分解。
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见附件2),各省将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后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2、初选对象。
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公示公告。
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
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4、结对帮扶。
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5、制定计划。
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
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6、填写手册。
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7、数据录入。
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
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8、联网运行。
由各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9、数据更新。
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
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2] 。
三、建档立卡资助对象:
1、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对象为在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在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
要建档立卡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参考资料:建档立卡贫困户-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