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高大网收集编辑:www.gdy.net.cn
|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首页/栏目/内容广告位一(PC) |
需要提前报备。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扩展资料
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
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
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
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