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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扩展资料:
案例:四名“瘾君子”宾馆吸毒被民警现场查获
湖北十堰房县4名青年相约在该县某宾馆内吸食毒品被民警现场查获,10日,房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其四人处以了10至1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据了解,8日晚,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对房县某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房间内的4名年轻男子精神恍惚,疑似吸毒症状。
民警将其四人带回到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缉毒检查室并采集尿液进行甲基安非他命检测,其结果均呈阳性。
经进一步调查,房县城关镇男子周某、戢某波、陈某威及江某当天相约到县城某宾馆,并一起吸食了冰毒,不久就被民警查获。
在询问中,其四人也对在宾馆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查清案件事实后,房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裁决,决定分别对吸食毒品的江某等四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至15日之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四名“瘾君子”宾馆吸毒被民警现场查获